学校责任赔偿

2025-01-18 18:44:1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原则上由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案件要结合当时的情形,无法一概而论。

  一、错误观点:

  在大量的校园伤害事故中,不同的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认定学校的责任并不完全一致。而家长第一反应就是“只要是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就一定要承担责任”,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

       而5岁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由其法宝监护人即其父母来承担。

  二、学校责任承担的前提: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该保障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对学生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学校只有在违反了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学校才有赔偿的义务。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因此,要判断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的,就要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

  三、还要看伤害发生的时间:

  1、上课期间

  上课期间,任课老师对学生有直接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发生俩同学互殴或玩闹的,任课老师因未及时发现学生间的矛盾,并疏导、化解纠纷而致伤害事件发生的,学校是当然的责任主体。

       如果是学生间突发、一时性起、结果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件,老师不能预见也无法制止,对此并无过错,也是无责的。因此,在上课期间发生学生伤害事件的,学校并不是当然的责任主体,要视情况而定。

  2、下课休息时段

  根据《学生伤害故事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认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的,则看学校是否存在过错。纠纷发生在下课期间,如果学校的各类设施不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事件纯粹是你小孩自己误伤了别人,明显可以判断学校并无过错。但是在伤害发生后,学校如果不及时通知家长,或不及时送医而使损害扩大的,就扩大部分,学校是有责任的。这学校违反了两个原则:一是及时告知未成年人学生监护人的义务,二是及时救治义务;这类纠纷,学校尽管事前并无过错,但事后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放学后,老师留学生

  现今,学生课后留校现象相当普及,应该先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并和家长约好接送学生的时间或由老师将学生安全送回家中,绝对不允许将学生独立留校,否则引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校则是第一责任主体。

  四、不知是否有交伤害保险费?

  一般学校是要交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的,不知交了没有?如果交了,可以寻求帮助!

回答2:

学校作为监管方有部分责任,家长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向学校追责,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回答3:

家长应该对此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