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500字以上的周记

快快
2024-11-22 0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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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雨天
有人爱雾,爱它的朦胧,爱它的缥缈,“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有人爱霜,爱它的洁白,爱它的淡雅,“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也有人爱露,爱它的晶莹剔透,爱它的娇小玲珑,“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更有人爱雪,爱它的纯洁,爱它的素雅,“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而我 ,独钟爱雨。
我爱雨,爱它四季不同的性格,爱它四季不同的风采。
我爱春雨,爱它的温柔,爱它的无私。
绵绵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直润得,“池塘生春草,圆柳变鸣禽”。滴滴春雨,润绿了小草,催开了花朵,将整个大地摇醒。
我爱夏雨,爱它的豪放,爱它的粗狂。
它没有春雨的温柔,也没有春雨的细腻,来势铺天盖地,电闪雷鸣,“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来得痛快,来得豪爽。暴雨过后,“盈盈荷瓣风前落,片片桃花雨后娇”。暴风雨冲刷后的万物格外清新,池塘中皎洁无瑕玉芙蓉朵朵玲珑剔透,盈盈欲滴,真是一幅美不胜收的画卷!
我爱秋雨,爱它的缠绵,爱它的丰腴。
凉风夹着细雨飘飘而至,扯不断,理更乱。秋雨,仿佛一个多愁善感的女神在风儿的陪伴下走进深秋中,把满带着思索与丰收的喜悦传遍千家万户。
我爱冬雨,爱它的严肃与冷峻。
寒冷的北风呼啸而来,冰冷的雨水横七竖八地敲打着一切,使得万物憔悴、昆虫匿迹。冬雨,犹如冷漠无情的狂人夹着寒气四射的无情剑,扫得衰草连天,但仍然有不屈者,青松依然傲立山峰,冬青依然青翠欲滴,梅花依然悄悄含苞!
雨,精灵一样的雨,一季一个面貌,一季一个身影,走过每年的春夏秋冬。
我爱雨,爱它独有的风采,更爱它特有的情怀!

从小到大,我经历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而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的事却是少之甚少。
那天是一个对我来说十分特殊、十分重要的日子——我的“破壳日”,也就是我的生日。我早早地起床做准备了。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朋友们都陆续到场了。一声声“生日快乐”传进了我的耳朵,一份份生日礼物放在了我的手上。这些礼物有着精美的包装,显然是买的,真让我眼花缭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亲手制作的礼物,因为更加真心。派对正要开始时,我才发现一个对我而言十分重要的人——我最好的朋友——小晨还没有来。时间已经到了,我不得不先开始派对了。我想:小晨等会儿一定会来的,她不会不守约定的。
派对结束了,朋友们都离开了,可小晨还是没有来。“她怎么可以负约呢?就算是有事也应该打个电话来告诉我一声呀!”我越想越生气。这时,门铃急促地响了起来。“会是谁呢?该不会是……”我把门打开了,果然是小晨!“派,派对开始了吗?”小晨气喘吁吁地问。“开始?早就结束了!你迟到了一个多小时!”“一个多小时?”小晨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呀!原来是我的手表停了!”我又好气又好笑:“你有事也总该打个电话呀!”“我……我……对不起!”小晨递上一个并不漂亮的纸盒,转身便要走。“等等,这是……”我好奇地问。“这是我刚做的礼物,送给你!”我明白了,原来小晨一直在给我做礼物,而她的手表停了,她以为派对还没有开始,所以就迟到了。这不能怪她的。“陪我过生日,好吗?”“你……好啊!”小晨高兴地跳了起来。
我们又高高兴兴地过了一个生日。小晨走后,我打开了她的礼物,是一个笔筒,虽然比不上买的精美,但却是用真心制成的。
你一定听说过过生日,但一天中过两次生日,你听说过吗?

外面那欢快,但我认为嘈杂的音乐恣意地响着,钟儿一刻不停地走着。虽然胃有些不舒服,但还是打开了一罐可乐,喝一口,放在桌子上。

打开灯,是那种销路最好的灯。果然与别个不同,是阳光的光芒——明亮的黄色。突然只想将脑袋撂在桌上,摆在灯光下,将脸贴近易拉罐,让浑身上下冰冷如一。闭上眼,让喧嚣离我远去,感受光的温暖,金属的凉意。就让钟儿在这一刻静止吧,直至那温暖熔化了这冰冷的罐子,直至那凉意凉透了我的心坎。然而沉寂之中,却听见耳边有清脆的“砰、啪”“砰、啪”的响动,那么富有节奏感,那么富有弹性。再靠近些,仔细聆听,原来是co2的精灵们在争相逃离着水的束缚——压迫没有了,渴望自由的精灵们自然是要解放的。想象着黑暗的罐子中,那激烈的一幕——附着在壁上的小气泡骤然上升,互相撞击着破裂开来,发出一阵阵诱人的清脆。睁开眼,好奇地,透过扇形口向里望,却只看见水中倒映着我黑色的眼眸,轻轻晃动,那黑黑的眸子也在晃。

那么清亮的声音,是如何发出来的呵!虽然外面的音乐和车笛声不绝于耳,秒针的“滴答”声也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但我仿佛只听得到这金属中冰冷的音符,动听呵!然而,那声音越来越懒了,渐渐地,销声匿语。是因为我没有晃动它?于是,动了几下,闷闷地,发出一阵清新,最后的清新,然后,没了。我将它喝完,胃更疼了……

后记:一堵墙,隔开了窗外的灯火,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寂寞。感受着尘埃在空气中浮游,感受着周身血液的流动,就算是最平稳的呼吸声此时也变得万分清晰而真切。这种感觉真妙啊,会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气球,而寂寞就好比是空气,不断地进入体内,使整个人完全被充满,轻飘飘的,思绪也有点混乱了……

夕阳余晖
(一)驻足闻香
——写给夏初时节的人们
正是满园花开的时节,大地被鲜花笼罩上一层“香粉”。仿佛是大家闺秀涂在脸上的胭脂。
家中有一庭院,爷爷奶奶平日无事,百“闲”之中总要挑些“活儿”干。免不了侍弄些花花草草。于是家中总有几分清雅之幽香!
每逢夏初时节,犹如下雨过后,甚是惊人!色彩缤纷,争奇斗艳的鲜花,雅静的房屋,迷人的彩虹,空气中夹带各种花、草的清香向你扑面袭来,应接不暇!
花气袭人!看!知了不停的在歌唱者花朵。歌唱着夏天,一声声的蝉叫,清脆婉转,然而,明丽中有夹带些许“透明”。正所谓“入耳即化”。
学生呵,在幸福而曲折的慢慢求学路上奔驰了这么久,你是否累了?那就休息一下吧。停下脚步,低下头,闭上眼,对着你喜欢的花朵,拼命深呼吸。
游子呵,在坎坷不平的流浪生活里生存了这么久,你是否倦了,那就先回家吧。然后好好的睡上一觉,把过去,流浪中所有部分与委屈全部在梦中丢弃在深海。最后,停下脚步,驻足闻香,设计明日奋起的蓝图!
“上班族”呵,不要被慌乱冲昏了头脑,不要只看到眼前的一束花而忘记了前面等待你的花之海洋!所以,不要太过劳累自己,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空闲时驻足闻香,收获精神上的珍珠!
父母呵,不要一味的为孩子操心了。孩子虽然是孩子,但是已经长大了。不用大人们操心了,你们所要做的,就是停下脚步,驻足闻香。
满园花开,遍地花落,身在其中,驻足闻香...

深夜之所感
现在已是深夜,时钟9点半的铃声也早已被敲响,雨仍然不知疲倦的下着。我也拖着疲倦的身躯,开始语无伦次。
四周几乎黑暗,在这样的深夜,只有黑暗和孤独在陪着我,我唯一的光明——是我桌前的这盏电灯。在近乎黑暗的小天地发出那微弱的点点光亮。有时还不停的“闪烁”了几下,似乎让我更多一点的注意它。
它让我敬佩,由于下雨,一整天我都在开启着她,那微弱的光亮就这样在没有阳光的屋子里。陪我一起学习,未回了一片英语课外文章,它似乎也很高兴,仿佛为了鼓励我而减少了“闪烁”的频率。那柔和的白色光亮照耀着书本,它的光亮仿佛是母亲那双温暖的大手,抚摸我的额头,脸颊。
当我因学习忙的而满头大汗时,它的亮光便不这么温暖,更多的是被清爽而代替。有时我甚至忘了该写什么作业,会无意间触伤到它。它总会摇动它那“伤痕累累”的“身躯”来安慰我,示意让我慢一点,不用慌。
时间过得好快,难道不是吗?只是一眨眼间,十点半的铃声也已被敲响。人生不正是这么短暂吗?
过往的行人依旧踏着雨中泥泞的小路,艰难的迈着步子,想想。我倒也轻松。整天与书为伴,总比跋山涉水的“苦命人”要好罢。也许他们此刻的泥泞能够鼓励他们去采摘明朝的露水。像今天这种坏天气,他们的人生中应不少罢。我呢?
没有人给我答案。电灯,谢谢你再陪我。如果这一天没有你发出的点滴光亮,我是看不清书本的,你是人们想方设法造出来的,虽功归于人们的智慧、勤奋。但你也在用你的实际行为来向制造你的人们、以及世界而付出你的一切。
你没有生命,但你有比生命更辉煌的东西——那柔和的微弱的光亮,不少人在你这亮光亲手绘制那美丽的蓝图!设计蓝图的人们永远不会因你那时时“闪烁”而烦你,相比之下,你,便是他们登上成功宝座的坚固基石。

我和伙伴的生日
10月17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是我和我的好伙伴王浩然的9岁生日。每年的今天,我们俩都要在一起度过,不是他和妈妈来我家,就是我和妈妈去他家。今年的生日,是我和妈妈约好一起去他家过的。 上午10点,我和妈妈带着礼物来到王浩然家。我们一按门铃,王浩然就抢着开门,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我们先是异口同声的互相祝贺生日,然后就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好久好久都没有分开。 进了屋,妈妈和阿姨一起准备饭菜,我们俩就手拉着手,一头钻进电脑室,玩起了电脑游戏。平时,我们只能玩一些小的电脑游戏。可今天,王浩然的爸爸专门为我们买了一盘大的电脑游戏——《红色警戒》。呵,你别说,这《红色警戒》是一个大型枪战游戏,真枪实弹,惊险刺激,玩起来可真过瘾。我们俩一会儿你打打,一会儿我打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真是热闹极了。我们俩简直也都成了战无不胜的大英雄。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就到了12点。我们俩关了电脑,把手洗干净,飞快的跑到饭桌前。菜很快就上齐了,而且桌上还放着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我们把灯拉灭,点燃蜡烛,一起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唱完歌,吹灭蜡烛,我们俩亲自动手,各切了一块大蛋糕,分别送给各自的妈妈,然后每人一块,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由于我们俩吃得太猛,把奶油抹得满脸都是,简直就像个“大花猫”似的。我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来。 饭后,我们俩又下楼去玩。王浩然十分兴奋的带我参观了他们小区。我们先去了锦园超市。这个超市虽然不像其它超市那么大,可这里的商品应有尽有。我们俩买了两个冰淇淋,坐在树荫下的石凳上津津有味的吃着。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就直奔图书馆。这里的图书可真多,有科技书、作文书,还有动画书和小人书。我买了一本《想象新作文》,高兴的在那里翻看着。 后来,我们俩又来到小区的游泳馆去游泳。我和王浩然进行了50米游泳比赛。我们俩都施展了各自的看家本领,但王浩然还是抢先了一步,最早到达终点。接着,我们在游泳池里又玩起了打水仗,有好多的小朋友都跑过来和我们一起玩。我们玩得真是开心极了。 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8点。我和王浩然依依不舍的告别,和妈妈一起回家。我们约定,明年的生日在我家过,我们要玩得更开心。

和时间赛跑
平时,我在学习、生活中,不大注意时间的流逝,以为时间总是有的,用也用不完。 今天,我学习了《和时间赛跑》一文,才使我真正明白了:“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由此联想到自己,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自己能拖就拖,心想,回家有的是时间,回家再写。回到家里,遇到好的电视剧,想看;有时还想上电脑打打游戏。这样,等做完作业,再练两张大字,有时还要完成英语班、作文班、奥数班老师布置的习题和作业,每天晚上总是睡得很晚很晚。 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感到,自己之所以这么狼狈,关键是没有抓住时间。自己要是能抓紧时间,在学校少玩一点,把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在学校完成的,尽量在学校做完,这样回到家里,就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干别的事情。 如果我能抓紧时间,首先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我就能挤出更多的时间,学好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学好奥数、作文和英语,还能多阅读一些课外书。这样,我就能在同样的时间里,比别人学到更多的知识。这样,我就走在了时间的前面。 我坚信,一个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一定是个胜利者!

游秦始皇兵马俑
想到要去举世文明的秦始皇兵马俑,我真是万分的激动,难得的起了一个大早,吃完了早饭就催着妈妈快点走。

据说 秦始皇的陵墓位于今西安市临潼区东约5公里处, 旅游车载着我们大概走了2个小时的路程,来到了一个很大的园林门前,里面绿树成荫,花草丛生,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大约走了2公里路,才来到了三所巨型房子跟前,神秘而壮观的兵马俑就在里面,我的心按捺不住的咚咚跳着。

妈妈为了让我能更好的参观兵马俑坑专门给我请了一个导游姐姐,跟着她我知道了兵马俑是由3个坑组成的,每一所大房子里都有一个坑。一号坑最大,里面的兵马俑最多,也最为壮观,来参观的游客也最多。这个坑以车兵为主体,车、步兵成矩形联合编队;九个过洞内排列着战车与步兵的庞大主体军阵,每个过洞内有四列武士,有的穿战袍,有的着铠甲,中间配有战车,每辆战车后有 御手一名,车士两名。所有的兵马俑都如同真人一般高大,每个兵马俑的表情都千奇百态,栩栩如生。难怪好多老外看了都连连惊叹,我们的国宝真了不起!

参观结束后,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那些生动伟大的兵马俑们,也感叹着我们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
在回忆童年的时候,感觉血一下子涌到脑子里,把脑子一下子冲大了。

小的时候,胆子很大。那时的我敢站在桥的护拦上,向下望飞驰而过的汽车。现在是不行了。

小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敢吃。

那时老爷曾经告诉我:“中医说,蚂蚁是补药。”于是,有一次在院里玩时,天真的我从地上抓起一只蚂蚁,“嘎吱嘎吱”地嚼着吃了下去。现在想起来都后怕,万一它没死,我的五脏六腑肯定倒霉了。

还有就是“烤蜻蜓”,现在想起来味道算还不错。找一个下午,多抓点“大脑壳”,然后把它们的头和腹都拔下去,把胸用小棍穿起来用捡来的打火机烤。吃之前撒上“小浣熊干脆面BBQ烤肉”的调料。

唉,现在是不敢吃了。

小的时候身手特别敏捷,整天“飞檐走壁”,从各个人家的仓房顶上飞跑而过。现在是不行了。

小的时候,感觉世界是一幅画。湛蓝色的天,象撕碎的棉花一样的白云,赭石画成的砖墙,雪青色的丁香花.......真是太美好了。

一想到这儿,我就觉得脑子涨的发痛,好象要死去了.....
周记

今天是星期六,我的那位既可爱又淘气的小堂弟—刘翔来了。当时,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画着我的电脑画,一看见他来了,专心劲儿就减了一多半儿,心想:“淘气包又来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可要倒霉了。”可在表面上还要装着非常欢迎他的样子。唉!真没办法,谁让咱是姐姐呢!
我做出了“表示欢迎”的举动,顺手抓了一把糖放在他的手里,然后又开始专心地练起电脑画。可是翔翔就没有“老实”的时候,一会儿要我和他玩儿过家家,一会儿又让我和他玩儿捉迷藏。我心想:我都这么大了,还陪你玩儿这些小孩子的把戏,真没劲。但不管怎样想,我还得陪他玩儿呀!
玩儿着,玩儿着,刘翔趁我没留神,突然用他那胖胖的小手像打鼓一样地敲着我的那台“宝贝”电脑。我回头一看,赶紧喊了一声:“不好!”可是已经晚了,电脑还是死机了。当时,气得我是哭笑不得,不知说他什么好,既不能骂他,也不能打他,毕竟他今年才三岁呀。 就这样,我一直哄着翔翔玩儿了大半天。等他走后,我回到房间,摸着我的电脑唉声叹气地说:“电脑呀,我又得给你做手术啦!”
唉,你们说说看,做个合格的姐姐真的很难吗?

童年的杨树叶
我小时候和姥姥住在一个小小的四合院中,院中有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杨树,他是我童年的好朋友。
很小的时候,我总是和小伙伴们在杨树下游戏。夏日的阳光照在杨树浓密的绿叶上,在我们头顶撑起了一把金光闪闪的遮阳伞,树叶如童话故事一样美丽。我们在树叶下玩闹,享受无拘无束的清闲生活。回想那时的事情,眼前总会出现那一树金光闪闪的杨树叶。
当我长大了一点,每到秋天都会采集落下的杨树叶,姥姥总是小心地帮我把它们夹在一本本不知名的书里。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标本,也不很清楚为什么要收集落叶,但每天都会兴致勃勃地捧回无数杨树叶,奶奶也总是笑着把它们夹在书中。邻居们看到我收集落叶,每次清扫院子时都特意为我留下颜色美丽的树叶。有一次一个邻居大姐姐送给我一艘用黄叶折成的小船,我那时兴奋极了,走到哪都拿着那艘小船,晚上睡觉时还特意让姥姥把它放到宠物小狗碰不到的地方。那只小狗也是我的好朋友,不过我猜那时因为落叶小船,他说不定“失宠”了好几天。
冬天,杨树藏起了他的所有树叶。每当这时,姥姥便拿出秋天夹在书中的落叶。姥姥教我用彩笔在树叶上画画,画好后姥姥在叶子的两面贴上胶带,并用线把一片片树叶穿在一起,挂在门边、墙壁上。姥姥还和我一起用杨树叶拼贴图画。几片树叶,简单地折叠几下,就组成了一幅别具特色的图画,甚是有趣。墙上贴满了这种图画,姥姥称它们是我的“叶画展”。每个冬日,都充满了一串串杨树叶、一幅幅叶画,和姥姥慈爱的笑容。
春天来临,嫩绿的新叶跃上枝头。望着娇弱的新叶,我开始期待他们快点长大,快点变成夏日中那一树金光闪闪的杨树叶。
在一年接一年的盼望中我渐渐长大,杨树叶是我形影不离的伙伴。直到那个秋天,我们才不得不分开。为了扩建马路,小院将被拆除。我最后一次拾起地上的杨树叶,姥姥将它们夹到书中,一如从前。那天,我告别了伴我度过童年的杨树叶。
后来,我回到那条街道。小院不见了。让我难以置信的是大杨树也不见了,只剩下了粗壮的树桩。几个月后我又回到那条街道,这次连树桩都不见了,马路变宽了。
我至今珍藏着那最后的几片杨树叶。看到杨树,就会想起伴我度过童年的那一树杨树叶。

哎,真倒霉!今天晚上爸妈都有事出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虽然我已经不小了,但是就是天生胆小,每到晚上,爸妈必须有一个陪我才行,否则我就会像“小尾巴”似的,他们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今天实在没办法了,他俩人一致讲不能带着我,而且一致讲我应该锻炼了。我一赌气,声明从今天起我自立了,决不依赖他们了。爸妈见我如此豪情,对视一笑,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关上房门走了。

天公真不作美,偏偏今天刮起了风,门窗不停地响。我越来越害怕,想到了电影中那些鬼怪,那些令人恐怖的坏蛋,感觉心脏剧烈地跳动,好象他也在喊:“快放松,我快要蹦出来了!”大脑也在抗议:“别想那么多了,我这里都要发生交通事故了!”我再也无心写作业了,便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并且把声音调得很大,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眼虽盯着电视,耳朵却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我索性捂上耳朵,心里默念着:“我不害怕,就是不害怕!”我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走过,盼这爸妈快点回来。
终于,我听到了楼道的脚步声,紧接着是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心里一阵欢呼,赶快跑出去真诚地迎接仅一个多小时不见的爸妈。他俩见到我,满脸的笑容。爸爸说:“感觉怎么样?没害怕吧?”我骄傲地一仰脸:“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的自娱自乐节目还没完呢!”他们也许没想到,这么英雄的我,正感谢上帝呢!

我爱读书,书是挚友,书是良师,不为黄金屋,不为颜如玉,不为千钟粟,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读书的渴望。
书能通古今,纵横万里。书中所表达的万千气象,会使我们心驰神往,受益匪浅。苏轼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是何等的风流、何等的气魄!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又是何等的傲岸、何等的倔强!一本好书,能使我“乐而忘忧”,真能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我越读越体会到古人谈到读书时,总是“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道理。
有的书,像甜甜的蜜桃,很好吃,咬一口,便品尝到它的甘美;有的书,却像那青青的橄榄,最初,并不爽口,甚至还有些苦涩,但细细咀嚼起来,便会感到一股清香,阵阵回味;有的书像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诱人的风光。它磁铁般吸引着我,在我眼前展示了姿态万千的大千世界,使我觉得世界仿佛缩小了一般。正是它们,使我认识了亚细亚、欧罗巴……,认识了犹太人、吉普赛人……,认识了自由女神和埃菲尔铁塔……,认识了我们的地球和天空。
我爱曹子建《洛神赋》的“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赞同贾宝玉的“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推崇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感慨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爱读诗、散文和短篇小说,翻来覆去看同一篇,品味、咀嚼,仿佛要从薄薄的书页里挤出人生浓厚的醇酒来。作品的背后是作家,泰戈尔化平淡的生活枯荣为神秘的永恒;陶渊明把激烈坎坷的人生洗涤为最平和的诗句;鲁迅是中国人的镜子,更是他自己的镜子;席幕蓉则摆脱了甜腻,营造了一种清朗隽永的空间……,于是,我几乎醉倒在其中,然后吸收,吸收,物我两忘。
“书是生命的源泉”,对我来说,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一本好书在手,我就不管天时地利了,上课看,吃饭看,甚至躲到被窝里看。这不,鼻梁上架起了“望远镜”就算是辛苦费吧!我喜爱看武侠、漫画,但我更爱看一些名人名作,比如《鲁迅全集》、《家》、《红楼梦》……,因此,我也很喜欢去书店和图书馆,一呆就是大半天。当我在图书馆里一排排落上了些灰尘的书架间徜徉,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里的女孩,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启开了闪闪发光的仙宫大门。有时,我并不急着翻检借阅,只在书垛给我留出的窄窄小径上慢慢地走来走去,以目光抚爱着每册图书。来到书店,面对着多得令人眼花缭乱的书籍,光那五颜六色的封面就足以叫人心醉神迷,一头扎进书堆中,一本本地寻找自己的意中物,那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书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每当迷惑、彷徨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加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它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它并不代表整个人生,只要勇于开拓便会发现乐趣不少呢!当我被人误解时,书会告诉我,勇敢地走你的路,他们会看到真实的你。
书,是我的挚友,是我的良师,是我寄放灵魂的一片乐土。

回答2:

我和伙伴的生日
10月17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是我和我的好伙伴王浩然的9岁生日。每年的今天,我们俩都要在一起度过,不是他和妈妈来我家,就是我和妈妈去他家。今年的生日,是我和妈妈约好一起去他家过的。 上午10点,我和妈妈带着礼物来到王浩然家。我们一按门铃,王浩然就抢着开门,满面春风的迎了上来。我们先是异口同声的互相祝贺生日,然后就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好久好久都没有分开。 进了屋,妈妈和阿姨一起准备饭菜,我们俩就手拉着手,一头钻进电脑室,玩起了电脑游戏。平时,我们只能玩一些小的电脑游戏。可今天,王浩然的爸爸专门为我们买了一盘大的电脑游戏――《红色警戒》。呵,你别说,这《红色警戒》是一个大型枪战游戏,真枪实弹,惊险刺激,玩起来可真过瘾。我们俩一会儿你打打,一会儿我打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真是热闹极了。我们俩简直也都成了战无不胜的大英雄。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就到了12点。我们俩关了电脑,把手洗干净,飞快的跑到饭桌前。菜很快就上齐了,而且桌上还放着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我们把灯拉灭,点燃蜡烛,一起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唱完歌,吹灭蜡烛,我们俩亲自动手,各切了一块大蛋糕,分别送给各自的妈妈,然后每人一块,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由于我们俩吃得太猛,把奶油抹得满脸都是,简直就像个“大花猫”似的。我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来。 饭后,我们俩又下楼去玩。王浩然十分兴奋的带我参观了他们小区。我们先去了锦园超市。这个超市虽然不像其它超市那么大,可这里的商品应有尽有。我们俩买了两个冰淇淋,坐在树荫下的石凳上津津有味的吃着。休息了一会儿,我们就直奔图书馆。这里的图书可真多,有科技书、作文书,还有动画书和小人书。我买了一本《想象新作文》,高兴的在那里翻看着。 后来,我们俩又来到小区的游泳馆去游泳。我和王浩然进行了50米游泳比赛。我们俩都施展了各自的看家本领,但王浩然还是抢先了一步,最早到达终点。接着,我们在游泳池里又玩起了打水仗,有好多的小朋友都跑过来和我们一起玩。我们玩得真是开心极了。 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8点。我和王浩然依依不舍的告别,和妈妈一起回家。我们约定,明年的生日在我家过,我们要玩得更开心。

和时间赛跑
平时,我在学习、生活中,不大注意时间的流逝,以为时间总是有的,用也用不完。 今天,我学习了《和时间赛跑》一文,才使我真正明白了:“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由此联想到自己,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老师在学校布置的作业,自己能拖就拖,心想,回家有的是时间,回家再写。回到家里,遇到好的电视剧,想看;有时还想上电脑打打游戏。这样,等做完作业,再练两张大字,有时还要完成英语班、作文班、奥数班老师布置的习题和作业,每天晚上总是睡得很晚很晚。 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感到,自己之所以这么狼狈,关键是没有抓住时间。自己要是能抓紧时间,在学校少玩一点,把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在学校完成的,尽量在学校做完,这样回到家里,就能腾出更多的时间,去干别的事情。 如果我能抓紧时间,首先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我就能挤出更多的时间,学好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学好奥数、作文和英语,还能多阅读一些课外书。这样,我就能在同样的时间里,比别人学到更多的知识。这样,我就走在了时间的前面。 我坚信,一个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一定是个胜利者!

游秦始皇兵马俑
想到要去举世文明的秦始皇兵马俑,我真是万分的激动,难得的起了一个大早,吃完了早饭就催着妈妈快点走。

据说 秦始皇的陵墓位于今西安市临潼区东约5公里处, 旅游车载着我们大概走了2个小时的路程,来到了一个很大的园林门前,里面绿树成荫,花草丛生,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大约走了2公里路,才来到了三所巨型房子跟前,神秘而壮观的兵马俑就在里面,我的心按捺不住的咚咚跳着。

妈妈为了让我能更好的参观兵马俑坑专门给我请了一个导游姐姐,跟着她我知道了兵马俑是由3个坑组成的,每一所大房子里都有一个坑。一号坑最大,里面的兵马俑最多,也最为壮观,来参观的游客也最多。这个坑以车兵为主体,车、步兵成矩形联合编队;九个过洞内排列着战车与步兵的庞大主体军阵,每个过洞内有四列武士,有的穿战袍,有的着铠甲,中间配有战车,每辆战车后有 御手一名,车士两名。所有的兵马俑都如同真人一般高大,每个兵马俑的表情都千奇百态,栩栩如生。难怪好多老外看了都连连惊叹,我们的国宝真了不起!

参观结束后,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那些生动伟大的兵马俑们,也感叹着我们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
在回忆童年的时候,感觉血一下子涌到脑子里,把脑子一下子冲大了。

小的时候,胆子很大。那时的我敢站在桥的护拦上,向下望飞驰而过的汽车。现在是不行了。

小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敢吃。

那时老爷曾经告诉我:“中医说,蚂蚁是补药。”于是,有一次在院里玩时,天真的我从地上抓起一只蚂蚁,“嘎吱嘎吱”地嚼着吃了下去。现在想起来都后怕,万一它没死,我的五脏六腑肯定倒霉了。

还有就是“烤蜻蜓”,现在想起来味道算还不错。找一个下午,多抓点“大脑壳”,然后把它们的头和腹都拔下去,把胸用小棍穿起来用捡来的打火机烤。吃之前撒上“小浣熊干脆面BBQ烤肉”的调料。

唉,现在是不敢吃了。

小的时候身手特别敏捷,整天“飞檐走壁”,从各个人家的仓房顶上飞跑而过。现在是不行了。

小的时候,感觉世界是一幅画。湛蓝色的天,象撕碎的棉花一样的白云,赭石画成的砖墙,雪青色的丁香花.......真是太美好了。

一想到这儿,我就觉得脑子涨的发痛,好象要死去了.....
周记

今天是星期六,我的那位既可爱又淘气的小堂弟―刘翔来了。当时,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画着我的电脑画,一看见他来了,专心劲儿就减了一多半儿,心想:“淘气包又来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可要倒霉了。”可在表面上还要装着非常欢迎他的样子。唉!真没办法,谁让咱是姐姐呢!
我做出了“表示欢迎”的举动,顺手抓了一把糖放在他的手里,然后又开始专心地练起电脑画。可是翔翔就没有“老实”的时候,一会儿要我和他玩儿过家家,一会儿又让我和他玩儿捉迷藏。我心想:我都这么大了,还陪你玩儿这些小孩子的把戏,真没劲。但不管怎样想,我还得陪他玩儿呀!
玩儿着,玩儿着,刘翔趁我没留神,突然用他那胖胖的小手像打鼓一样地敲着我的那台“宝贝”电脑。我回头一看,赶紧喊了一声:“不好!”可是已经晚了,电脑还是死机了。当时,气得我是哭笑不得,不知说他什么好,既不能骂他,也不能打他,毕竟他今年才三岁呀。 就这样,我一直哄着翔翔玩儿了大半天。等他走后,我回到房间,摸着我的电脑唉声叹气地说:“电脑呀,我又得给你做手术啦!”
唉,你们说说看,做个合格的姐姐真的很难吗?

童年的杨树叶
我小时候和姥姥住在一个小小的四合院中,院中有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杨树,他是我童年的好朋友。
很小的时候,我总是和小伙伴们在杨树下游戏。夏日的阳光照在杨树浓密的绿叶上,在我们头顶撑起了一把金光闪闪的遮阳伞,树叶如童话故事一样美丽。我们在树叶下玩闹,享受无拘无束的清闲生活。回想那时的事情,眼前总会出现那一树金光闪闪的杨树叶。
当我长大了一点,每到秋天都会采集落下的杨树叶,姥姥总是小心地帮我把它们夹在一本本不知名的书里。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标本,也不很清楚为什么要收集落叶,但每天都会兴致勃勃地捧回无数杨树叶,奶奶也总是笑着把它们夹在书中。邻居们看到我收集落叶,每次清扫院子时都特意为我留下颜色美丽的树叶。有一次一个邻居大姐姐送给我一艘用黄叶折成的小船,我那时兴奋极了,走到哪都拿着那艘小船,晚上睡觉时还特意让姥姥把它放到宠物小狗碰不到的地方。那只小狗也是我的好朋友,不过我猜那时因为落叶小船,他说不定“失宠”了好几天。
冬天,杨树藏起了他的所有树叶。每当这时,姥姥便拿出秋天夹在书中的落叶。姥姥教我用彩笔在树叶上画画,画好后姥姥在叶子的两面贴上胶带,并用线把一片片树叶穿在一起,挂在门边、墙壁上。姥姥还和我一起用杨树叶拼贴图画。几片树叶,简单地折叠几下,就组成了一幅别具特色的图画,甚是有趣。墙上贴满了这种图画,姥姥称它们是我的“叶画展”。每个冬日,都充满了一串串杨树叶、一幅幅叶画,和姥姥慈爱的笑容。
春天来临,嫩绿的新叶跃上枝头。望着娇弱的新叶,我开始期待他们快点长大,快点变成夏日中那一树金光闪闪的杨树叶。
在一年接一年的盼望中我渐渐长大,杨树叶是我形影不离的伙伴。直到那个秋天,我们才不得不分开。为了扩建马路,小院将被拆除。我最后一次拾起地上的杨树叶,姥姥将它们夹到书中,一如从前。那天,我告别了伴我度过童年的杨树叶。
后来,我回到那条街道。小院不见了。让我难以置信的是大杨树也不见了,只剩下了粗壮的树桩。几个月后我又回到那条街道,这次连树桩都不见了,马路变宽了。
我至今珍藏着那最后的几片杨树叶。看到杨树,就会想起伴我度过童年的那一树杨树叶。

哎,真倒霉!今天晚上爸妈都有事出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虽然我已经不小了,但是就是天生胆小,每到晚上,爸妈必须有一个陪我才行,否则我就会像“小尾巴”似的,他们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今天实在没办法了,他俩人一致讲不能带着我,而且一致讲我应该锻炼了。我一赌气,声明从今天起我自立了,决不依赖他们了。爸妈见我如此豪情,对视一笑,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关上房门走了。

天公真不作美,偏偏今天刮起了风,门窗不停地响。我越来越害怕,想到了电影中那些鬼怪,那些令人恐怖的坏蛋,感觉心脏剧烈地跳动,好象他也在喊:“快放松,我快要蹦出来了!”大脑也在抗议:“别想那么多了,我这里都要发生交通事故了!”我再也无心写作业了,便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并且把声音调得很大,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眼虽盯着电视,耳朵却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我索性捂上耳朵,心里默念着:“我不害怕,就是不害怕!”我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走过,盼这爸妈快点回来。
终于,我听到了楼道的脚步声,紧接着是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心里一阵欢呼,赶快跑出去真诚地迎接仅一个多小时不见的爸妈。他俩见到我,满脸的笑容。爸爸说:“感觉怎么样?没害怕吧?”我骄傲地一仰脸:“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的自娱自乐节目还没完呢!”他们也许没想到,这么英雄的我,正感谢上帝呢!

我爱读书,书是挚友,书是良师,不为黄金屋,不为颜如玉,不为千钟粟,只是为了满足自己读书的渴望。
书能通古今,纵横万里。书中所表达的万千气象,会使我们心驰神往,受益匪浅。苏轼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是何等的风流、何等的气魄!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又是何等的傲岸、何等的倔强!一本好书,能使我“乐而忘忧”,真能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我越读越体会到古人谈到读书时,总是“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道理。
有的书,像甜甜的蜜桃,很好吃,咬一口,便品尝到它的甘美;有的书,却像那青青的橄榄,最初,并不爽口,甚至还有些苦涩,但细细咀嚼起来,便会感到一股清香,阵阵回味;有的书像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诱人的风光。它磁铁般吸引着我,在我眼前展示了姿态万千的大千世界,使我觉得世界仿佛缩小了一般。正是它们,使我认识了亚细亚、欧罗巴……,认识了犹太人、吉普赛人……,认识了自由女神和埃菲尔铁塔……,认识了我们的地球和天空。
我爱曹子建《洛神赋》的“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赞同贾宝玉的“纵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推崇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感慨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爱读诗、散文和短篇小说,翻来覆去看同一篇,品味、咀嚼,仿佛要从薄薄的书页里挤出人生浓厚的醇酒来。作品的背后是作家,泰戈尔化平淡的生活枯荣为神秘的永恒;陶渊明把激烈坎坷的人生洗涤为最平和的诗句;鲁迅是中国人的镜子,更是他自己的镜子;席幕蓉则摆脱了甜腻,营造了一种清朗隽永的空间……,于是,我几乎醉倒在其中,然后吸收,吸收,物我两忘。
“书是生命的源泉”,对我来说,真是说到心坎里去了。一本好书在手,我就不管天时地利了,上课看,吃饭看,甚至躲到被窝里看。这不,鼻梁上架起了“望远镜”就算是辛苦费吧!我喜爱看武侠、漫画,但我更爱看一些名人名作,比如《鲁迅全集》、《家》、《红楼梦》……,因此,我也很喜欢去书店和图书馆,一呆就是大半天。当我在图书馆里一排排落上了些灰尘的书架间徜徉,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里的女孩,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启开了闪闪发光的仙宫大门。有时,我并不急着翻检借阅,只在书垛给我留出的窄窄小径上慢慢地走来走去,以目光抚爱着每册图书。来到书店,面对着多得令人眼花缭乱的书籍,光那五颜六色的封面就足以叫人心醉神迷,一头扎进书堆中,一本本地寻找自己的意中物,那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书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每当迷惑、彷徨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加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它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它并不代表整个人生,只要勇于开拓便会发现乐趣不少呢!当我被人误解时,书会告诉我,勇敢地走你的路,他们会看到真实的你。
书,是我的挚友,是我的良师,是我寄放灵魂的一片乐土。

回答3:

小花猫
今天我到婆婆家看见了一只小花猫,它的毛雪白雪白的,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棕色的毛,它真是可爱极了,而且跟我特别好呢,说来也有点奇怪,每当我抚摸它时她就会喵喵喵的叫,就像见到了它的主人似的,但是要是别人碰到它时它就变得很凶,有时还会咬人家呢。有时我跟它说话她好像听得懂似的,我说小花猫跟我来吧,它就喵喵叫的跟在我后面了。它还特别喜欢吃鱼,我今天喂了它好多鱼,每当我拿鱼给它吃时,它好像很感激似的,又是喵喵叫了几声才低下头吃。
我一直都很喜欢猫,因为猫会抓老鼠,为人类除害。猫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也能看清东西,而且它的耳朵很灵,再小的声音都听得见。猫的胡子还可以用来测量老鼠洞呢。猫还有抓子,用来逮老鼠。它的脚上有一块肉垫,走路轻声慢步的。
今天我要离开婆婆家跟小花猫说再见时,它还有点依依不舍的样子,用它明亮的眼睛看着我,紧跟在我身边喵喵喵的叫,好像是在跟我说再见了。
从今天开始我就更喜欢猫了。

回答4:

第一篇:本周无大事,整天吃吃睡睡玩玩。
第二篇:同上周
第三篇:同上周
第四篇:同上周
第五篇:同上周
第六篇:同上周
第七篇:同上周
第八篇:本周事情大条了,周记没写,百度竟然也没有。

回答5:

25○25○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