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对取消录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取消录用决定的执行。
可以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处理机关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可以要求说明原因,如果确实是,那也没办法,如果不是,那么可以向高一级的单位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