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经营的食品抽检标签标注不合格能处罚经销商吗

2024-12-02 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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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谁经营不合格食品,谁就要负责,
所以,即使是经销商,也会被没收、销毁这批次标签不合格食品,没收销售这批次标签不合格食品的利润,并罚款。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该被处罚经销商可以向其供货商索偿。

回答2:

真是一万个草你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