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C。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例如被判刑劳改),由下列人员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顺序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上述三种人经过协议确定监护的,不受先后顺序的限制;未达成协议确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