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来我家!我们一家人在休息!来了五个人拿着棍子打我们!我失手用铁锹把一个弄死了!报警会判死刑吗?

2024-12-02 1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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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属于防卫过当,很难推断构成特殊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免除处罚的可能性很大,至于赔偿方面,除了给对方造成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

回答2: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 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快乐的小地鼠 | 20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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