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的政策并未改变。但各省市的政策有所不同,下面是陕西省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情况: (一)就业原则
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后,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下达就业方案,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以下简称“教育协议”)规定就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省内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校服务期限为10年,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和乡镇及我省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校任教。
(二)就业途径
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参加各类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考,通过以下方式与中小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签订《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列入免费师范生编制计划并按就业协议发放《就业报到证》:
是自己先找找看,能找到的话就能待在自己想去的学校,不一定要在农村,比如说你找了一个市级的学校,你就先去农村支教两年,这两年的工资由那个市级学校发~两年后再回来
如果自己找不到肯接收的学校,那就等政府分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