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裁终局案件裁决用人单位不服的,怎么办?用人单位对于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不服的,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新增加诉讼请求与原请求具有不可分性的,可以增加,反之,不可以!
2、如果该培训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就没必要增加了!
3、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企业可以对终局裁决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需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违法情形;企业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在劳动者没有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劳动者已起诉的,该起诉被法院驳回或劳动者撤诉后,企业才可以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企业可以对终局裁决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需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违法
情形;
企业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在劳动者没有起诉的情况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
销仲裁裁决;劳动者已起诉的,该起诉被法院驳回或劳动者撤诉后,企业才可以向中级法院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