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是岳父岳母的遗产,除非他们做了遗嘱明确给你们夫妻。否则他们的其他子女有权继承,如果没有其他子女,属于你妻子的。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通过继承程序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岳父岳母立有遗嘱指明房产归你妻子一个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同妻子共同赡养岳父岳母的情况,并不能成为可继承岳父岳母遗产的理由。因为法律上你虽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义务,但你有配合妻子尽赡养义务的义务。《婚姻法》第十七和十八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你好,属于你妻子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