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读《工会法》,内容较具体。工会应该为职工取得最大利益。
但是众多的单位特别是私企几乎没有工会。
就是有工会的,企业领导在给职工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通过工会。工会即使知道这些
事,会沉默不语。
工会领导有的兼任单位其他领导职务,工会主席,还有一般工作人员都是单位发工资。在职工
利益受到侵害时,维护职工利益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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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用人单位处理员工,经过工会(协商或同意)不是必须程序,但需有处理处罚依据(法律法规或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持。用人单位违法处理或行为侵害员工的合法利益的,工会应当依法维护员工权利。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工会基本成为人用人单位的附庸品,根本不发挥作用(至少媒体鲜见工会真正为员工维权的案例),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时还需要自我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