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首先,法院可以对拒不交出孩子的一方采取拘留措施。其次,赢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由于你们的孩子已经年满二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可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为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首先,法院可以对拒不交出孩子的一方采取拘留措施。其次,赢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被执行人:姓名,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2018) 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即婚生子某某由申请执行人抚养,抚养费由申请执行人某某负担。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某某人民法院作出(2018) 法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确定婚生子某某由申请执行人抚养,婚生女某某由被执行人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
一审判决后,被执行人对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作出(2018) 中法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移交婚生子给申请执行人进行抚养,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拒绝移交给申请人,视法院生效判决如一纸空文。现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某某省某某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 月 日
附: 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扩展资料:
离婚时双方可以对抚养权、财产、债务等方面进行协议,协议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孩子被判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愿意交回孩子抚养权。
甚至藏起孩子。
一方想申请强制执行。
孩子不是物品,不能强行抱回来。
法院还是要找到另一方做工作,把孩子交回一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