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国际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他国私人之间;国际组织与私人之间以及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随着各国之间贸易和经济往来日益增长以及国家对贸易和经济活动的干预日益加强而形成和发展的。早在中世纪末期,欧洲主要商业城市就有一些关于国际商业交易的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关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大量出现 ,并具有了国家之间条约的形式。
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由于涉外因素又称国际因素,民法和商法在西方传统上称为私法,国际私法因而得名。为广义的民法可以包括商法,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法律术语称为民法的抵触或民法的冲突,或称法律的抵触或法律的冲突,因此长期以来这一部门法被称为法律抵触法或法律冲突法。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商事关系,这种关系是各国商事组织在跨国经营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
2.研究的内容不同:
国际商法最要研究国际贸易过则,如wto规则、反倾销规则、国际税收制度等。
国际私法涵盖国际商法内容,但是偏向与民事关系。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则既包括经济领域中超越一国国界的“私法”关系上的主体,也包括经济领域中国际公法关系上的主体,即国家以及各国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我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本科大二的学生,我们学校的国际经济法确实是全国第一,而且有沈四宝老先生作为教授。
难考是难考,我们本学院的考上的都很少,倒是外校考进来的挺多的,你可以试试的!
外经贸的国际经济法全国第一??? 笑话! 他的实力虽强,但排名还轮不到他,学者人数拼不过武大,至于学者水准,国际经济法的领军人物陈安教授在厦大!
沈四宝教授的研究方向并不专注于国际经济法,严格的说应该是包含国际经济这一领域的民商法都是他的研究方向。当然,沈教授绝对功力不凡!
学法学的还搞不清楚??专业学的也太烂了吧?
国际法下面三大分支: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所以,国际商法只是概念炒作而已,没有实际内容的。
国际私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是主体和核心还是冲突法,即区域之间法律冲突的选择和适用问题。
国际经济法主要关注的是国际经济贸易行为的规范协调问题。
国际私法的boss是武汉大学,远远领先于其他学校;国际经济法的boss是厦门大学,但是优势不是那么明显,后面还有武汉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
至于哪个专业好?其实都无所谓,工作了你会发现,专业方向跟就业关系不大的,学好英语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