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分党组) 2016-12-07 08:58
根据《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区将受理禅城区城桥腊逗镇户籍居民的公租房保障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2014年4月1日起,全年每个工作日均受理公租房申请。
二、保障对象: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1。
三、申请方敏卖式:
(一)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保障性住房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具体申请资料见附件2。
(二)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应当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实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局大。
(四)2012、2013、2014年申请家庭中已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不再重复申请。具体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名单可到户口所属镇(街道)或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查询。
(五)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工作业务咨询电话: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83939632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2625665、82626157、82625662、82625664;南庄镇85335223;石湾镇街道83932501;张槎街道82581504;祖庙街道82165151、82165159。
2015年9月1日
附件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附件二: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资料
附件三:禅城区2016年外来务工、各类人才的公租房申请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