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在民政局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所需资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开未婚证明的途径有多种,你可以到你户籍地的县级民政局或乡镇政府开,可到你户籍地的派出所开,可以请求你的所在单位给开,还可以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去办理婚姻状况声明公证,这些都有效。
先到人力资源中心调取你的集体户籍单,然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再到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开证明。(带好盖过章的户籍单和身份证)
婚姻登记处和民政局有可能不在同一个地方,去之前最好查清楚地址。
需要当地民政局开
凭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
去之前最好打电话问一下是否需要网上预约等,免得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