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务用车,它的资产处置出口一般有两种:1、是到了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要由当地的国资监管部门或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批复,方能从账面核销;2、如果涉及车辆处置,应按车辆价值,一般以5万元为分界线,以上的由当地市一级国资委同意处置后找当地的产权交易中心或者和拍卖公司一起公开交易。3、至于招标,入口只有一个,那就是由政府招投标中心统一采购并招投标。具体可详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