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旅游交通的概念目前在理论界尚未有统一的说法。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颇有意义的探索和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杜学(1996)认为,旅游交通是指为旅游者在旅行游览过程中提供所需交通运输服务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经济活动与现象的总称。
2、林森(2002)则认为,旅游交通是指为旅游者由定居地到目的地往返以及在各地区往返而提供的服务。
3、张辉(2002)说,旅游交通是指利用一定得运载工具,通过一定的交通线路和港口、车站、机场等设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旅游者从其居住地或出发地向旅游目的地进行空间位置转移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蒲正勋
4、关宏志等(2001)则将旅游交通分为广义和狭义来界定。广义的旅游交通是指以旅游、观光为目的的人、物、思想及信息的空间移动,他探讨的对象包括人、物、思想及信息;狭义的旅游交通概念则将讨论的对象限定在人或物。
旅游交通是指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利用一定的载运工具,借助一定的交通线路和机场车站、港口等设施,向旅游者提供从居住地到旅游地空间移位的一种服务性经济活动。旅游通包括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
与公共交通相比,旅游交通具有游览性、舒适性与季节性的特点。
定义:因旅游需求而伴随着旅游全过程的交通线路、工具、设施以及服务的总和。
特性是:1舒适性 2快捷性 3特殊性 4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