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经过公证处公证了后,另一方可以卖房吗

2024-11-30 08:35:2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能卖掉房子,房产证上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才能过户。夫妻共有财产,即使产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也需要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办理过户。住房共有,办理过户,需要俩人和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过户。
法律分析
需要两位一起签字办理过户,除非办理的是授权委托书,有一方委托对方代替签字办理过户,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子办理房产证注意事项: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及时查询房屋产权状态及时委托代办房产证,有必要及时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的产权状态,如果发现“危险情况”,如开发商非法设定抵押等,可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房屋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回答2:

需要两位一起签字办理过户,除非办理的是授权委托书,有一方委托对方代替签字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回答3:

不能卖掉,必须产证上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才能过户。夫妻共有财产,即使产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也需要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办理过户。

住房共有,办理过户,需要俩人和买家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过户。

夫妻共有财产,应经过夫妻双方同意才能出售。但因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如果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而主张买卖有效。

回答4:

不能,必须两个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