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现代化是一个综合发展的过程,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诸方面,这些方面是相互支撑、缺一不可的[2]。因此,我们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要关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还要关注政治文明的建设。我们以往只提出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奋斗目标,对“政治文明”的含义却不甚了了,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当前把政治文明建设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的格局,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上的一次重大提升和理论创新,而且必将对我国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早在1844年计划写一部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草稿中就使用过“政治文明”这一概念,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对人类的文明体系作过经典的论述,从物质基础、上层建筑(政治与法律)和社会意识三层面提出了分析框架,指出人类生活包括物质的、政治的和精神的等方面。[3]有些同志认为我们只讲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方面就够了,因为“精神文明”就已经包含了政治领域,没有必要再专门把“政治文明”单独提出来。实际上,精神文明并不能完全涵盖或替代政治文明。这是因为,政治文明既有价值形态的内容,也有制度形态的内容。如果说其价值形态基本可以纳入精神文明的范畴的话,那么其制度形态则很难由精神文明来涵盖。人类的文明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其各个组成部分——无论是物质层面的、精神层面的还是政治层面的——必然会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甚至有重叠交错的部分,但彼此并不能相互取代。就拿物质文明来说,除了包括生产方式和物质财富等方面的内容,还离不开人们进行生产活动和创造财富的理念。例如“可持续发展”,既是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也是一种价值观念,它们都是当代物质文明的重要成果,而这种价值观念也同时是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我们谁也不能以其中的一个去否定另外一个。把人类的文明体系相对区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方面,强调的正是它们各自独特的、个性的内涵。如果说物质文明着重的是器物,精神文明着重的是文化,那么政治文明着重的则是制度。
不仅从理论上说政治文明有其存在的重要意义,而且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来看,把政治文明建设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也是大势所趋。如果说改革开放后我们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曾“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话,那么在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之间实际上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平衡,由此不仅带来了诸多政治性问题,如腐败和寻租的问题、党群和干群矛盾的问题、政府权力的越位和缺位问题、政治调控体系的僵化和老化的问题等等,而且对经济改革的深化也形成了制约。有鉴于此,如何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达成良
性互动,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就成为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战略性课题,这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进一步融入国际体系的背景下就显得尤其紧要。[4]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命题,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加速我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正如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4]这一战略目标的确立,是非常重要和及时的。
二、政治文明:普遍性与特殊性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方面具有区别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也具有区别于资本主义等其他国家类型的政治文明的特殊性。如前所述,关于“政治文明”这一概念,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十六大报告则权威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概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新型政治文明。在政治文明的主体地位上,社会主义否定了政治生活中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统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推行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使人类政治文明的主体性扩展到了大多数民众。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为了要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如十六大政治报告所提出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4]从理论上讲,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以及党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优良传统,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民主政治要解决的,就是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但其核心和精髓应当是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正如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明确指出的:“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5]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政治文明始终处在不断演进之中,并与一定的国家形态相联系。从政治文明的产生到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文明的发展,就是扬弃旧文明走向新文明的历史。因此,我们必须注重政治文明所具有的国家历史类型的性质,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另一方面,强调政治文明特别是民主政治所具有的特殊性,并不等于也不应该去抹杀其普遍性。任何类型的民主政治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结晶,我们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就要敢于吸收人类一切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只有在对人类千百年来政治文明继承和扬弃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发展。诸如人民主权、代议制、普选制、竞争公职、权力制约、责任政府、司法独立、政治公开、合法反对、有限政府、法治、人权等理念,不仅是西方近代政治文明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不同政治体制应当共享的价值资源。近代以来,世界历史的一个普遍现象是人类文明的共享,制度间的相互借鉴已是各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特征和趋势之一,现代民主和法治不断深入人心,这也应当成为我们政治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
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这一重要思想,是非常
具有深意的,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对此,我们应当区分和界定“人类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中国政治文明”这三个不同的层面,并把握好其逻辑关系。所谓“人类政治文明”应当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无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还是“中国政治文明”都应当具有这种文明形态的共性。实际上,“政治文明”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全人类性;而提出这一概念的重要意义,我认为首先就在于它是一个普遍性的命题,否则就没有必要提出这一概念。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文明本身就具有超越时空的性质,包含古今中外政治领域一切优秀的制度与文化的积淀和与时俱进的发展。在这个问题上,尤其要注意正确对待和处理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与中国国情的关系。我们既无法跳出中国的具体情况发展民主政治和建设政治文明,也不能以不适合国情为借口把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拒之门外。而研究国情的目的,不是为了排斥普遍的原理,而是旨在把普遍原理与中国的具体情况更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在有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研究和借鉴政治文明的普遍性,正确分析和判断政治文明的特殊性,敢于并善于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