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身社会了,还想读书,那么你就必须会接触到自考了,所以想自考的宝宝们,可就要认真的看看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根据宪 法“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为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中学、大学后继续教育而建立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制度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部分组成,其中以个人自学为基础,社会助学为补充,国家考试为主导,把广泛的个人自学与社会助学和严格的国家考试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所必需的各类人才。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已从单一的专科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 的教育考试制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一种社会化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是向全社会开放的“没有 围墙的大学”,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具有最大的开放性。它不受年龄、区域、原有教育程度的限制,不需入学考试,自学者只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国家考试,学一门报考一门。取得全部合格成绩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 国家发给大专或本科毕业文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灵活、自由,没有学制限制,有志者可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能把零散的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在国家考试计划指导下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基础理论以及专业知识、工学矛盾少。国家自1981年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制度以来,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倡导了自学成才精神,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受到各地领导、专家、教授和广大群众的称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教学考相对分离的教育形式,命题与辅导、办学与考试等关键 环节相互分离。不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干扰,考试质量保证,现在已受到国际上的重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一些高等学校承认中国自考生的成绩;中国自考生到这些国家的学校学习,可以免试通过合格的课程,自学考试毕业生可直接攻读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实惠,具有投入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等特性,是一条多 快好省自学成才的有效途径。
二、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当地自学 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机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自学考试机构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毕业条件和毕业时间。
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并 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六、报名办法:
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当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用,办理《准考证》。续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当地考办办理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七、报名及考试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一年共两次,具体为:四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十月份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全省统一自考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旬。
省根据全国考办的统一部署和广大自学者的强烈呼声。在每年4月、10月考试的基础上 增设1月和7月二次考试,1月和7月考试课程及课程考试顺序分别与上一年10月和当年4月高 教自学考试课程相同,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分别为上一年的12月上旬和当年的6月上旬,其报考条件暂限于:
1、考生分别报考过上年10月和当年4月考试相同的课程。
2、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分别向当地考办预订过10月或4月相同课程的教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同时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其代表着国家意志,行使学历认定和检验职能,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一点已为社会所广泛认同。但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以评价和考试为主要特征,不同于传统的学校教育。
1.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其涵义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2.教育的发展既同生产力的状况有关,又同生产关系的性质有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同时制约着教育。即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随着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教育活动及其表现形式逐步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和趋势。
3.任何教育活动,都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诸要素构成。这几种教育要素的相互联系以及由此而相互作用产生的特殊矛盾运动,就是教育过程,也就是教育的本质。
自学考试制度就其本质而言首先是一种教育活动和教育形式。即它由人们常说的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等诸要素构成。教育者即由国家授权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和各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同时还包括主考院校、社会助学组织及其教师。全国考委及省级考委代表着国家意志,担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的历史重任。受教育者是数以百计的自学者。教育内容是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制订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编写、指定的教材。教育手段(过程)由形式多样的社会助学活动、考生个人自学、实践环节考核、考试实施和思想品德鉴定等组成。
自学考试是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自学者实施国家意志的教育活动。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以及考试机构、开考专业(计划、大纲、教材)、考试办法、考籍管理、社会助学的指导与监督、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等无不充分地表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具有高度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的对自学者施予影响的教育形式。我国颁布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列入我国实施的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中。
我们分析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存在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是基于当今教育形式多样化的前提下,自学考试有别于学校教育的特点,即它是以评价和考试为主要手段的教育形式。就教育形式而言,考试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考试本身并不具备教育功能。自学考试因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而成为一种教育形式,仅有国家考试显然不能称其为教育形式。因此,如何将处于高度分散、无序状态(相对而言)下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在国家考试(计划、大纲、教材等)的指导下成为一种目的明确、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是自学考试制度凸显其教育形式特征的重要工作。其意义在于:
1.有助于提高人们对自学考试教育、教学过程,即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只管收获,不重耕耘”的现状,有利于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提高自学考试的整体教育质量。
2.有利于为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澄清将自学考试理解为“理论上的‘怪胎’,实践中走入‘误区’”的错误认识,以及将学校教育视为唯一教育形式的片面认识,为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3.认识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有助于人们更加重视利用和开发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手段,根据教育对象、地域和需求的不同“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4.有助于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社会闲散的教育资源,在国家教育方针的指导下,科学、正确地加以引导,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实现自学考试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总体任务。
5.有利于真正实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受教育权的具体要求。在现有国情条件下实现由“英才教育”向“大众教育”、“普及教育”转变。
参加自考应了解哪些环节?
首先应认真阅读所在省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所在省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有条件的考生还可参加当地社会助学单位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为帮助考生学习,各省自学考试机构大多办有专门的报刊,有针对性地选登一些课程的辅导文章。考生可结合起来学习。
最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当地自学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还应及时办领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
简单一句话
如果你没有一定的学习基础 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就不要参加自考了
因为 想取得自学考试文凭 要通过全部考试才可以
而且自考教材 相对较死 必须长时间不间断的认真学习
所以 建议不参考自考 可以选择 社会上其他国家认可的考试 例如成人考试 或者远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