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悄搭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乘“顺风车”不属于犯法行为,但是合乘“黑车”将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合乘的定义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几人,共同搭乘启租拿其中一人的小客车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型清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顺风车不是网约车!也不需要办证。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icon发布《关于深化逗铅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就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次只是依据已有政策规定对顺风车性质做出的进一步说明。
大家可以多看看政策,避免被人误导。
合法顺风车必须要符合四个条件:
1、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2、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3、不以盈利为目的,纤瞎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4、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凡事都要讲证据,既然有政策,那就要有准备好相关的证明,尤其是要注意当地有没有特殊规定,多看看当地毁指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