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为98天。98天是基本产假天数,另外,按各地不同的规定,还可以享受:15-30天的晚育假(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15-30天的难产假,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再多休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