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归属问题

2024-12-05 0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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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实际上在忽悠全国人民,一旦涉及物的归属,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即物的取得。你恐怕也清楚还不清贷款之前,房子在事实上不是买房一方的,卖方的权利比买方大得多,符合查封的条件了,人家一句话就可以查封,符合收回的条件了,人家一句话又收回去了,该退的钱退给买方。现在你们两个人大言不惭讲归属真是寒碜人。不如直接说以后房子打算是谁的,另一个人以某种条件完全退出,以后的事是打算要房子的人完全承担

回答2:

只要遗嘱是在当事人神志清醒并且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订立,就有法律效力,如果他们认为他们不知情就无效,拜托他们把无效的证据拿出来,不知情可不能作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