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跟父母一起我老婆户口能迁到我父母这么

2024-11-23 0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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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的户口要随配偶入户的,双方的结婚年限必须达到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能交验相关的证件、资料的,才能办理该项: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未就业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回答2:

完全可以。申请婚姻迁入。

回答3:

可以的,去派出所带着结婚证户口本

回答4:

有结婚证一切都好办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