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效率来说let==$(()) > expr > bc,这个是绝对的。
let和$(())运行是内建命令,使用相同的算法。
expr和bc是外部程序,expr的体积几乎等于bc的1/3,执行一次装入内存所消耗的时间就不一样。
从运算能力来说,自然bc排第一位。
其实还有awk,能更好的执行基本运算、汇总、求平均等更复杂的。而且还可以使用数组、哈希表。
估计是let 因为它是shell的内建命令 其次应该是$((运算))
老实说 我就知道最方便的是BC
我觉得是expr这个好点,比较方便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