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正常餐费,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但为接待客户发生的餐饮费应作为业务招待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出差人员自己就餐费用计入差旅费,如果去外地宴请客户的费用做管理费用的招待费——理论上这样实务中可以试金额大小,也有可能一并计入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