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灯路口,也要分主次干道。
同等道路情况下,左让右。不同等的道路:次让主。
当然,最主要的,对方超速。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最后,建议你对自己的主张 一并提供照片证据。比如:路口让行标志,路口限速标志,禁止停车标志等。 如果认定书已经出具,抓紧时间携带证据去该交警队上级事故处理部门要求复核。不过,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你由于受到撞击撞到路边的4台车,要承担责任,但另3台不是你撞的,需要讨论清楚。
 交规让右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造成事故,右转车辆负全部责任。
更安全的立足点出发,就是让右边的车先行。。这是右侧通行国家的规矩。
另一位朋友说的是关于左A柱比右A柱遮挡视线的面积大,也有可能,目前还不能判定是哪个原因。不过可以设想,如果左侧通行国家(就是车靠左行驶),比如香港,如果仍然坚持让右原则,那可能就是A柱的原因。如果香港让左原则,那就是我上面说的原因,而不是A柱的原因。。
以下就因为对于右侧的来车来讲,他自己的左侧的A柱会造车右侧来车的较大盲区,这时候相对来说是你更容易发现他而不是他更容易发现你。为了避免交通事故,这里讲的是更有效的减少交通事故。所以要让右(抛开了谁危险谁优先原则)
你好基于逻判断,如果对方没有超速,那么肯定是你超速,并且基于让右原则的话,你应当承担主要基至全部责任
现行《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已无主次干道之分了,要遵守让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