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三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 省、 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四)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 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外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的, 免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并享受每人每月350 元生活补助。
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中等职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纳入中职资助范围免学杂费、住宿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同时,每人每学年享受3500 元生活补助。
其中,一、二年级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由就读学校每学年发给1500 元,另外2000 元待每学期结束后,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期1000 元的标准分学期发放;三年级的生活补助费,待学期结束后,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期1750 元的标准分学期发放。
退役1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并被录取的,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年7500 元(含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技能鉴定费等)的标准给予补助。
退役1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并被录取的,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由中央财政给予每学年不超过6000 元的学费资助。生活费及其他奖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函授、自考、网络学院等非全日制学校)的,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 元标准给予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根据相关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军官退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有干部编制。义务兵复员没有编制。
旅游局的下属旅游公司属于企业性质,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的按事实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
公司应该给你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种保险,如果没有上或不全,可以请求补上。企业重组你下岗,公司应该给你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每个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扩展资料: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安置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每服役1 年不低于8000 元标准发放。
在退役2 年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退役2 年以上的,可报名参加当地人力社保局组织的再就业培训或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参加职业教育。
政府投资或扶持开发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及其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等公益性岗位,可按10% 的比例接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 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 元。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3 年内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 元,并按规定享受小额贷款担保等扶持政策;创办微型企业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财政、税收、融资担保、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并在市场准入上放宽条件。
报考公务员,应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录用的,所领取的自主就业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予退回,不再享受自主就业的优惠政策。
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军龄计算为工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应当免费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根据相关规定,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
军官退役后,由国家妥善安置,有干部编制。义务兵复员没有编制。
旅游局的下属旅游公司属于企业性质,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的按事实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公司应该给你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种保险,如果没有上或不全,可以请求补上。企业重组你下岗,公司应该给你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每个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