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份证据,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认定书即使签字,也不证明你认可那份认定报告。签字只是代表你收到认定书,也是代表交警送达,仅此而已。对事故认定报告决定不满意,可在事故认定报告下达三日内,提请行政复议,超过三日,就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撤销了,到这一步就麻烦了。
有用记得采纳。
责任认定证书签收当下时间算起,三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复议,超过时间就不可以了
可以的,可以上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