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进项增值税的余额(差额)才是应缴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应交税金来计算的,
其中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维护等明细科目,属于地方税种,因地域不同各有差别,
一般在10%左右。详细税目和税率须咨询税务部门。
所得税是依据利润来的,税率为25%
扩展资料: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当前国际上常用的利润表格式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
单步式是将当期收入总额相加,然后将所有费用总额相加,一次计算出当期收益的方式,其特点是所提供的信息都是原始数据,便于理解;多步式是将各种利润分多步计算求得净利润的方式,便于使用人对企业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进行比较和分析。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由于它反映的是某一期间的情况,所以,又被称为动态报表。有时,利润表也称为损益表、收益表。
组成
结构
利润表一般有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利润表的主体,反映形成经营成果的各个项目和计算过程,所以,曾经将这张表称为损益计算书。
格式
利润表正表的格式一份有两种: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单步式利润表是将当期所有的收入列在一起然后将所有的费用列在一起两者相减得出当期净损益。
多步式利润表是通过对当期的收入、费用、支出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如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
多步式
在我国,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每个项目通常又分为“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分别用列。
“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
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则按编报当年的口径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多步式利润表主要分四步计算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第一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第二步,以主营业务利润为基础,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三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第四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计算净利润(或净亏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利润表
A.应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预交与应交应通过两个明细账户核算
一般纳税人对当月预交的增值税与上交上月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是不同。实际工作中,企业当月预交增值税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核算。而当月缴纳上期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核算。
【例1】2009年9月20日,甲公司预交增值税200000元,通过银行付讫;月末,经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0 000元,销项税额为980 000元;结转当月未交增值税。10月7日,甲公司通过银行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9月20日,预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9月30日,结转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980 000-520 000)-200 000=26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26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10月7日,上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 000
贷:银行存款 260 000
二、并非所有税费都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如前所述,企业缴纳的税费有很多,但是,这些税费并非都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其中,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均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直接缴纳并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账户。
【例2】2009年1月8日,甲公司购买印花税票,支付税款3000元,以支票付讫。
借:管理费用——税金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三、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
企业应交未缴纳税费一般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但是,不属于企业应交未缴而应由企业代扣代缴的税费也应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如,应从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的的个人所得税、来料加工代受托单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代为交入国库。企业作为职工薪酬所得的支付者,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之一。按照规定在向职工支付薪酬时,应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
【例3】1月3日,甲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转上月代扣代缴本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 36 800元。8日,签发支票一张,上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月3日,结转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6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800
8日,上缴时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6 800
贷:银行存款 36 800
四、应交所得税不因核算方法变更而变化
目前,大中型企业按新会计准则体系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按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但是,无论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如何变化,企业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或“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核算企业应交未缴的所得税都是一致的。即按照税法确认的收支口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应税所得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是一样的。
【例4】2008年12月2日,甲公司购买并交付使用设备一台,价款500000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按10年计提折旧。甲公司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09年年末,经计算甲公司实现利润100 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试分别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应付税款法进行2009年甲公司有关所得税的核算。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计算所得税
资产计税基础=500 000-50 000=450 000(元)
资产账面价值=500 000-100 000=4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0 000-400 000=5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50 000×25%=12 500(元)
应交所得税=(1 00 000+100 000-50 000)×25%=37 5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2.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贷:银行存款 37 500
(二)应付税款法
1.计算所得税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 000+100 000-50 000=150 000(元)
应交所得税=150 000×25%=37 5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7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2.上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 500
贷:银行存款 37 500
通过以上处理,可以看出,无论采用哪种所得税核算方法,上缴给国家税务机关的应交所得税税额都是相同的。
五、并非所有的价内税都计入当期损益
与增值税相比,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均属于价内税,但是,企业发生的这些价内税并非都计入当期损益。例如,企业自备原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产品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库存商品的成本;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账户。
【例5】本月5日,甲公司发出甲材料一批,委托外单位准备加工成库存商品对外出售。支付加工费 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消费税20 000元。均以支票付讫。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37 000
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按规定应该在消费环节缴纳资源税,所缴纳税金计入产品成本。
【例6】2008年12月煤炭公司将自产的煤炭1000吨用于产品生产,每吨应交资源税5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5 000
上交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2.新准则营业税金及附加实务处理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发生的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例」某工厂所设门市部某日对外零售应税消费品全部销售额为46 80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应缴增值税6 800元,消费税率为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应缴消费税4 000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6元〔(6 800+4 000)×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应缴教育费附加324元〔(6 800+4 000)×3%〕,销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银行,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46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8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 324
缴纳各项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 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56
——应交教育费附加 324
贷:银行存款 5 080
期末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借:本年利润 5 08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5 080
「例」某汽车运输公司,2007年3月取得运输收入500 000元,同时该公司还转让一间废旧仓库的永久使用权,取得销售收入2 000 000元,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取得收入900 000元。该公司3月份的三项收入中,假设运输收入适用营业税率3%,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视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转让非专利技术适用税率5%.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如果不考虑其他税费,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为:
计算营业税:
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500 000×3%=15 000(元)
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2 000 000×5%=100 000(元)
转让非专利技术应纳营业税=900 000×5%=45 000(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15 000+100 000+45 000=160 000(元)
计算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160 000×3%=4 800(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60 000×7%=11 200(元)
账务处理:
计算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5 000
计算转让废旧仓库永久使用权应纳营业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 000
计算转让非专利技术应纳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4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5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6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4 8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 200
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6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4 8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1 200
贷:银行存款 176 000
结转“营业税金及附加”时:
借:本年利润 31 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31 000
销项,进项增值税的余额(差额)才是应缴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应交税金来计算的,其中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维护等明细科目,属于地方税种,因地域不同各有差别,一般在10%左右。详细税目和税率须咨询税务部门。
所得税是依据利润来的,税率为25%
首先纠正下,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已经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
其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是如何计算的,这个问题太广了,如果要讲透彻,估计要个十万字左右,所以我就浅显的跟你解释下大致的思路:
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目前归集企业缴纳的所有税金及一些附加费,但不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除此之外,企业的绝大部分税种都是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
所得税费用怎么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计算出来的,递延所得税是根据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调整出来的,最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合并之后,才是所得税费用。
最后说明下,应交税费(销项,进项增值税)即不算在税金及附加也不算在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