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问题是以买卖合同,付钱时间为准,还是以房产证过户时间为准

2025-01-21 04:56: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房子产权以产权证上的日期为准,产权证日期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了你的产权登记申请,并核准予以登记的核准日期。
  物权法规定:产权的取得日期是房产证上记载的登记日期,而不是购房合同日期或者申请办理产证当日的日期。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回答2:

应该是以房产证过户时间为准,在过户时,如果想过成个人产权,需要出具身份证和单身证明,如果登记成夫妻共同公有,需要携带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明.

回答3:

房屋产权问题是以买卖合同,一般是以付钱时间为准。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一般买卖双方都是在合同上自主约定过户时间的,所以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上面约定什么时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应该按时前往办理。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有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有意推脱的,那么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回答4:

房屋所有权以房产证登记为所有权人,不以出资人为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