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原材料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记银行存款 农产品收购,税法规定可按收购价的13%予以抵扣,其会计业务与其他可抵扣采购相同,具体分录为: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收购抵扣,与其他采购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写税额与不含税价款,农产品因是免税的,所以其收购价款中本身是不含税的,税法规定按13%抵扣,计算时用票面金额直接乘以13%计入进项税额,余额计入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