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用不同的量词可以表现同一事物不同方面的形态特征.
例如,布,既可以用“块”作量词,又可用“匹”作量词,用“块”作量词,表现了布的局部特征,用“匹”作量词,表现的是较大整体的卷状形态.又如,说“一张地图”,显示的是地图的个体,而说“一本地图”,显示的则是地图的整体.再如,珠子,形似粒状,我们常说“一粒/颗’珠子”,同时,根据其使用的特点,还可以说“一串珠子”或“一挂珠子”,这是从不同角度来表现其形态特点的.量词的这种作用,不仅体现了汉语用词的灵活性,而且也体现了汉语词汇的丰富性.
2、运用量词可以突出表现事物的主要形态特征.
例如,用“粒”或“颗”作豆子等植物果实的量词,表现了豆子为颗粒状这一形态特点;用“把”或“柄”作刀的量词,则突出了“刀有把”或“刀有柄”这一形态特点.又如,钢琴和风琴用“台”或“架”为量词、而提琴和胡琴则用“把”为量词,这是因为“台”和“架”描绘了钢琴和风琴的主要外形特征,而“把”却是显示了提琴和胡琴的基本形态特点.另外,象箭用“支”、棋用“盘”、旗用“面”、豆腐、饼干用“块”、路用“条”、井用“眼、口”、蜂用“窝”、鱼论“尾”、骆驼论“峰”等等都是抓住了这些静态事物和动态事物外部形态中最引人注意、最有代表性的部分.
3、运用不同的量词,可以借助其表形作用来区分那些本质相同而外部形态不同的事物.
例如,秤,如果说是“一台秤”,指的是“台秤”,如果说“一杆秤”,指的是“杆秤”;香,如果说是“一支香”或“一根香”,这种香指的是“线香”,如果说是“一盘香”,这种香指的是“盘香”.上面两例,秤与台秤、杆秤之间,香与线香、盘香之间,乃是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关系,如果是其他语言,就须用不同的名词来表示这些属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