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了研后与签了协议的用人单位毁约用交违约金吗?

2024-12-04 1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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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用给。应届毕业生考研可以毁约的。你的档案可以要求学校转到你考上的学校去。
《劳动法》规定:只要未经过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培训,求职者因考上研究生而离职,但并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自然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在考研结果公布前,如果没有到企业接受培训,便等同于"无过毁约",所有你不必担心了。

但是,教育界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新劳动法在用人违约制度上更加人性化和制度化,但学生若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最好信守承诺。毁约既浪费企业的用人指标,又会让用人单位对学生及学校产生不好的印象。大学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了字,就是对用人单位作出了承诺,就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职责。而考上研究生就毁约的行为,无疑是违背了诚信,而且会扰乱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影响其生产经营。而且从法律角度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属于劳动合同,擅自毁约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理解大学生在就业压力下的自保心态,但这种看似给自己带来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实际却给你信用带来最大污点,这种毁约行为将影响企业对应聘者的诚信度评价。

回答2:

明确告诉你,有两种可能。第一,就是依法办事,根据劳动合同法,已经签约当然就具有效力,如果毁约当然要付违约金,这是逃不了的,跟你考研毫无关系,即便是做公务员了,也没有任何可能改变违约的事实。第二,这种事情现在很多,所以你的主要公关的不是企业如何,而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处。只要你去和你们的老师打招呼,沟通一下,必要的话可能需要请吃饭送点香烟什么,只要学校不给他寄出你的档案,那么企业拿你也没什么办法。要知道企业如果打官司告你的话,所付成本过高,付出的时间和精力都很不合算,所以肯定不会过度追究你的。记住,关键在于打通你们学工处老师的关节。

回答3:

【三方协议 不得约定 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高校学生毕业分配工作中,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是高等院校对毕业生分配的一种办法。《三方协议》属于一种就业介绍性质,与高校的报到证、分配介绍信及就业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高校学生就业应当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高校学生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范围,高校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地位,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当事人。《三方协议》中只能约定双方用工意向,高校不得在任何协议上代为学生约定违约金,《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无效。但企业为在校学生提供助学金、学费、生活补助费的除外。

回答4:

你不交违约金就是很麻烦,但是你有一点好处是你还是继续在你们学校读研,档案户口都不用迁出去,假如你愿意扯皮就不要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