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全体业主的授权,约束个别业主、住户的不当行为,如制止违章搭建及违章装修、制止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环境卫生等,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还有与业主、住户长时间保持密切联系的特点,企业的素质及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业主、住户的生活环境和工作质量。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新技术、新产品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被广泛采用,物业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管理和技术人员,具有先进的工具及设备,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对价值量巨大的物业资产实施良好的管理与维护。 基于以上认识,并为了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规定,国务院之行政法规的《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了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依法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并授权建设部出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资质管理的具体法规规定。在现阶段对物业管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是加强行政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有效解决群众投诉、改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的必要手段。 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与其进行交易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与其进行交易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修订后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按照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意识如下: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二:但是现在大家有不同的观点:
比如:按照官方的资质管理办法,只要管理面积等指标达到官方要求就可以获得更高的资质,这样房地产公司旗下的物业公司会因容易接到物业项目而很容易拿到更高的资质,而不是从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来评判资质。这就是现在行业内所持有的不同看法。
第三:现在广东省已经取消了二级一下的审核和办理,这也许就是未来的趋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