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板能不能到劳动局去投诉他呢?

2024-11-08 0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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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有证据的话,可以;
2.公司愿意报销,是员工福利;但不报销也不违法;
3.这是违法行为,可以找劳动局;
4.应该可以要回钱,因为制服没有给你;
5.星期天你没有上班,而且这不是有薪假期,因而67不能要回;
6.去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之前无需通知;
7.现在去找公司,至少要回协议的复印本。

回答2:

公司那样做就做好了打法律擦边球的准备!咱不要那些钱穷不了,它们(他们是禽兽)不给也富不了,咱已经损失了金钱就不要再损失心情了,不值!的确,碰上这样的事谁都不好受,但你没证据,人家有钱,结果只能是越纠缠事越多,自己的生活也会越来越乱;再说,那样的人心也好不了哪去,指不定会做出伤害你的事。如果是我,我就认了,就算花钱买教训了,下次记得合同自己也要保留一份。唉!谁让咱是一个平民!
放宽心,慢慢转变心情!咱自己也要争气,将来自己开公司把它的挤跨(不要看作自我安慰,要看做动力),哈哈
为了不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受到伤害,强烈建议你把你的故事贴出来,让大家警惕!
最后我只能说:
兄弟,好自为之!

回答3:

第一个问题:你们是口头协议,没有第三方证据能够证明,很难!你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二个问题:没有对这方面的硬性规定,很难!

第三个问题:《劳动法》规定医保社保必须交。

第四个问题:你们的工作服应该是公司提供给你们工作的劳动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应该收取你们任何费用,可以申请退还。

第五个问题:星期天属于国法法定休息日,属于出勤,不应该扣你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可以要回!

其它问题:你之前的名片不能作为仲裁证明,但是你跟客户的协议可以!

回答4:

他答应给我1200的底薪,全部都只付1000元工资给我,他这样等于是违约。我能不能去要回我过了试用期之后每月多出来的200元? 可以(合同违约,评合同告)
我每天骑电动车上班,公司楼下的停车场向我收取每个月25元的停车费,我开始几天是每次停车交1元,后来买月卡,一个月25元,交了4个月,这100元能不能让公司报销?毕竟这是上班的成本。(有合同依合同)

“公司规定要工作年满一年才能办理医保社保,你才来了一个多月,还没办法给你办。”这样是不是违法?我能不能跟他一次性要回我在公司四个半月的医保和社保金? 劳动法:正式职工必须上,你是吗

现在两套制服都自己付了,而且制服还是在他们手上!这样太不合理了!请问我能要回制服的那320元吗?不可以,你没证据

跟他说了这个制服的钱怎么都能让我出呢?320元呀!他居然说:你太过分了吧!这是公司的规定!如果,我要去劳动局投诉他,申请劳动仲裁之前,还要不要跟他打电话沟通(通知)呢?不用,申请劳动仲裁,去不了法院,法院不受理

回答5:

你还有其他人能证明你入职时老板说的话吗?
这所有问题你应该先去劳动局找劳动大队反映,带劳动大队到那个公司去找老板理论,再告他们没有给你买社保,制服费是可以拿回的,你应当看清楚劳动法再去理论,交通费是没有的报销因为你没有和你老板协商过,你找出所有在这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如:单据、存折、工资条等,最好是带有公司印章的那才有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