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婚姻法》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适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抚养与扶养义务);
2、《司法解释》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解除关系的,双方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
3、综上,继父母与继子女解除关系的, 双方不再有抚养,扶养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 如果继父母有长期抚养继子女的前提条件下,继子女有抚养其的义务。
2. 如果没有长期抚养则无。
3.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对继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