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第二,你家现在的房产不管是在谁的名下(你父母或者母亲,或者是他们共有),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单独所有,则为共同财产,为了躲避债务,将房产过户给你,也是违法行为,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
第三,父亲死亡,才能谈到继承问题。《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可见,如果你父亲去世,作为继承人的你(当然,你母亲也是继承人),要不要还债,取决于你是否接受继承,以及继承财产数额的多少。 第四,你说父亲借的钱主要借给朋友做生意了,那么这个朋友就也是你们的债务人。你们应该积极向他追讨债务。否则,自己是要承担责任的。
还是多听听你父母的,毕竟他们比你有生活经验。要不然你们结了婚,就得替你老丈人还债。关键那是无底洞,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