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同时入商业保险和缴纳养老保险,两项是否有冲突?

2025-04-13 23: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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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实困惑

张岩在某市一家百货商场任营业部主管多年,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都很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都及时给缴纳。张岩的妹妹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最近公司新推出了一个养老系列的险种很经济划算,张岩在妹妹的动员下就想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为自己年老后的养老生活增添一份更好的保障。可张岩想起自己的单位已经给自己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不知道自己再入一个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保险会不会发生冲突,相互影响呢?

律师答疑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责任;而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是契约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都应该参加。劳动者在更换工作单位时,个人账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待遇的计发。商业保险,属于个人自愿购买的产品,与工作无关。所以,张岩在缴纳了养老保险后,也可以再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二者是没有任何冲突和影响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