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1972年2月8号出生1990年1月30号发生的一件伤害致人死亡案有关。请问他在这件案子中

2025-03-23 15: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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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朋友参与这次伤害致人死亡案例,不管你是否青少年还是成年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不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员要矿青少年法庭受审,你这个朋友在这起案例中应该他自己有法律意识了。结案时他就年满十八周岁了,就应该按成年人法律程序处理了。

回答2:

你朋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你朋友案发的时候,不满18岁,但是发生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属于重大刑事案件,这个不同于其他案件,已经够16周岁以上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3:

你朋友当时是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因发生致死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所以你朋友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答4:

虽然发生案件时岁数不够成年,审案的时候己经够成年了,在说这是人命案不同别的案件所以是判型的。

回答5:

肯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过应该不是一被告,估计快刑满释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