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旅行社时,首先要弄清何为“一、二、三类”旅行社。旅行社分类,是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接待旅客种类(包括外国游客、港澳台胞、华侨及内地游客等)及旅游线路业务分工负责,加强行业管理及分类管理实施。
据悉,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旅行办法》中规定:
一类旅行社经营招揽或接待外国旅游者、华侨及香港、澳门、台胞来中国内地的旅游业务。
二类旅行社经营接待外国旅游者及华侨来中国的旅游业务。
三类旅行社经营本国公民在国内的旅游业务。
上述规定清楚表明,旅行社的分类,并不是按旅行社的优劣来划分,而是按其业务分工不同而来分类。三类旅行社是经营国内旅游的专业单位。近年国内旅游业务迅速发展,为了让国内游客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一、二类旅行社也纷纷成立国内部,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形成国内旅游的竞争形势。
游客选择旅行社的可靠与否,不应只看一、二、三类旅行社,而应按其经营范围中是否有旅游局审批的旅游经营许可证;是否已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是否有相应的公章、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商标、保险、导游等一系列规范管理。选择了可信赖的旅行社,一旦有客观或主观因素影响旅游计划的实施,旅游者也可得到适当的、合理的赔偿,而不至于投诉无门,浪费钱财及精神受损。
其次,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找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旅行社。一些旅行社只有一两个工作人员,根本没有能力组织一个团队,只能把收来的客人送给其他的旅行社拼团,这样一来就容易出现客人的诸多权利得不到保障。
例如,一位黄小姐出外旅游时,咨询了多家旅行社,最后选择了价格最便宜的一家小型旅行社,该旅行社让黄小姐与外市的一家旅行社拼团。结果黄小姐在旅游途中缴纳了众多的“自助”费用,算起来比刚开始咨询的一家大型旅行社还要贵800多元,在服务质量上也比以往参加的大型旅行社的要差许多。
有关人士指出,一些旅行社往往在广告中大做文章,比如虚增天数、分拆景点、不明码标价等。因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要只看价格高低,重要的要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标准上去选择,选择有品牌旅行社;避免不正规的旅行社,在价格上偷换概念。
选择合法的、资质齐全,口碑好的;旅行社必须能够和消费者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开正规的发票,行程中要有明确的费用和景点;必须要有专站的监督投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