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个月班,快发工资了,每天上班12个小时,生病了,请假3天,没说不同意,说你可以走了不用来了,

2025-01-18 14: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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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订劳动合同就按合同约定办,没合同,口头是否约定 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跟你结算工资让你走人的,你可以要单位给你加班工资的,劳动法规定,每周劳动时间只有40小时的,你一周工作了60小时,必须支付你加班费,其他问题只有自己解决了

回答2:

有劳动合同没有。去劳动局告他。还要把你看病买药的单据找到。作为证据。避免他说你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