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到底是美国国有还是私有?

2024-10-29 03: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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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我看来美联储是一个全国垄断性的类似于央行的私人金融组织。其实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的央行都是政府管理下的机构,是受上级权力机构制约、管理以及监督的,但是美联储却不是这样的,它不受任何的监督,因此它和正规的央行不一样。

美联储是独立于美国政府和国会之外的,它不需要公开选举,美联储拥有的权力挺大,它可以独立发行美国法定的货币,也就是美元,甚至还可以自行决定美国联邦的基准利率,归根结底美联储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典型的不受权力监督且掌握着巨大权力的私人集团。

美联储全称为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它于一九一三年建立,其由联邦管理委员会、12家联邦储备银行以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几部分组成。其实美联储的建立是因为美国在二十世纪初时面临着巨大的金融危机,这导致了美国大量的私有银行破产,美国的银行体系面临着全面崩溃的局面,因此他们才不得不仓促的成立了美联储,以此来稳定美国当时的金融局势,美联储的成立是特定时代特定的产物。

其实不管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是私有的还是美国国有的,它都在金融这个行业发挥着无比巨大的作用,它都在履行着它的职责和义务,对于美国甚至还有很多其他的国家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它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甚至是无法撼动的,是个不可挑战的存在。

回答2:

先回答,美联储是私有的,绝对不是国有
美国的中央银行的全名叫: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中央银行是国家所有的银行,是政府机构之一。而美联储虽然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但它却是私人控制的和拥有的银行。对于这一点,别说中国大多数人不知道,就是欧洲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大多数人也不知道。现在真正知道美国中央银行是私人银行的人不到万分之一!就是在金融界工作的人士,确切知道美联储是私人银行的也是不多的!
  
  其他国家的央行的名称一般就叫中央银行,为什么美国央行叫联邦储备委员会?因为历史上,由于西方国家的银行都是私人银行。为了银行自己的私有利益,银行经常策划很多阴谋活动,他们操纵金融市场和经济领域,甚至干涉和操纵政治,参与很多不光彩的事情,干了不少坏事,搞的名声狼藉,为了避免社会对中央银行的不必要的误会和联想,美联储的老板们和设计者想出一个既与银行名称有别,又必须与银行业务有关的机构名字,故而把名称叫做联邦储备委员会。
  
 美联储的真正的老板是由完全私有化的银行和个人所组成。他们之中有花旗银行(其前身是纽约第一国家城市银行)、纽约银行、第一国家银行、纽约国家商业银行、汉诺威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前身是大通银行)、汉华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摩根信托公司、银行家信托公司……,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股份是个人持有者如洛克菲勒家族、摩根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哈里曼家族、希夫家族、贝克家族、斯蒂尔曼家族、斯特郎家族、希尔家族、沃博格家族……!虽然有些银行挂着国家银行的名头,其实,都是私人银行。有些银行就是上述这些家族控制的银行。例如纽约第一国家城市银行绝对控股股东是洛克菲勒家族,第一国家银行的绝对控股股东是摩根家族,纽约国家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股东是沃博格家族,在这些银行名字中的“国家”正反映了美国社会的“国家即朕,朕即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现象的本质!由于美联储的股东严格保密,美国媒体从浩瀚的资料中得来的零碎的资料堆里艰难寻迹中,得到并披露的这些股东名字不一定都达到精确的程度,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从披露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股东名单中,可以清楚地说明的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完全是一个私人银行

回答3:

美联储不是私有的,也不是国有的,而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且可以排除美联储被个人所掌控这种可能性。另外联邦储备银行并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与联邦储备局一起承担美国中央银行的公共职能。
美联储是国有还是私有   

  如果把“美联储是私有”单纯理解为“美联储为某个人所有”,这样的说法显然是不成立的。其一美国政府不拥有美联储,但由美国总统提名,其二美联储不公开交易其股权,且受国会监督,这表明美联储不是私有的,也不是国有的,而是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且完全排除了美联储被个人所掌控这种可能性。

  美联储是一家私有企业吗

  美联储拥有一种在政府内运作的独特的公有/私有结构,但仍相对独立于政府,在履行多种角色的过程中可免于日常政治压力。美国联邦系统的目的和功能如下:

  美国联邦系统被认为是一家独立的中央银行。也就是说,该央行的决定无需获得美国总统或者立法机关的任何高层的批准,它不接受美国国会的拨款,其成员任期也跨越多届总统及国会任期。整个体制需服从美国国会的监督,后者定期观察其活动并通过法令来改变其职能……。美联储必须在政府创建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总体目标的架构内工作。

回答4:

根据美联储网站介绍:
我们常说的美联储,即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是根据欧文格拉斯法案(或称联邦储备法案,Owen-Glass Act 1931)成立的美国货币政策主管机关,包括美联储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公开市场委员会三大机构。
根据该法案,美联储是一个由国会授权的成立的,由各会员银行联合组成的独立机构,不仅独立于美国政府,也独立于国会,体现在:
1、美联储的股东是3000多家会员银行;
2、美联储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政治上独立于白宫;
3、美联储不接受国会拨款,财政方面独立于国会;
4、美联储委员会的委员任期长达14年,横跨数届总统及国会议员任期,以确保其独立性。
因此,在所有制方面,美联储不是国有的。
从日常工作运行上看:
美联储又跟美国政府关系密切:
1、美联储委员会的委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任命;
2、美联储的高级雇员由政府任命;
3、美联储承担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会员银行监管、国家支付系统等职责;
4、美联储每年利润的94%需交给财政部;
5、美联储需要接受国会监督,国会有权调整美联储的职权;
6、美联储需要与白宫协调来制定金融货币政策。
因此,在职能方面,美联储类似一个政府机构。

这里要介绍一下美联储的组成。根据欧文格拉斯法案,美联储将全国划分为12个储备区,每个储备区成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区储备银行。而各地区联储的股权,则由各地区的会员银行根据其资产比例认购。美联储的会员银行分两种,一种是全国性银行,强制入会,另一种是州内银行,自愿入会。但无论哪一种会员,都是美国银行,也就是说,非美国的银行,是不可能成为地区联储的会员,就更不可能成为美联储的股东。
虽然说八家金融巨鳄控制美联储的说法不符合实际,但金融巨鳄们对美联储的影响力确实是巨大的,这主要体现在对于地区联储股份的持有方面。例如,根据《美联储的秘密》(Secrets of Federal Reserve)一书披露,到1983年,纽约联储的大股东分别是花旗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9%、汉华8%、汉诺威7%,而众所周知,这几家大银行的背后,大多有着洛克菲勒、摩根、罗斯柴尔德等金融家族的影子。从这个角度上说,美联储不仅是私人的,而且是金融大鳄们的掌中玩物。

回答5:

美联储--美国中央银行是一家注册在特拉华州(Delaware)的私人企业(PrivateCompany),它和美国联邦政府机构根本不是一回事。尽管美联储的主席是由总统任命,国会核准,但它仍然是一家私营性质的公司!美联储的核心是7人委员会,12家美联储银行,和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Open MarketCommittee)。
12家美联储银行全部是私有公司,由各自地区的主要银行组成。其中纽约美联储银行势力最大,实际上代行中央银行的职能。7人委员会的成员-全部出身于银行和金融圈子,由总统任命,国会核准,主要负责重大货币政策。
公开市场委员会则是7人委员会决策的执行者,它主要是授权纽约美联储银行实施具体操作-。 美联储的基本特点就是金融寡头们的行业协会,它的最高决策权看似掌握在7人委员会的手中,实际上仍然是操纵在金融寡头们的手中,因为所有的信息和形成决策的基础设施是最终掌握在银行家的圈子里。
1907 年银行危机以后, 一群银行家们策划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中央银行系统,并掌握这个系统的核心权力。在几次试图通过这一法案的努力失败以后,他们开始资助当时正在竞选的威尔逊,威尔逊-答应在当选以后签署这一法案。
1913年,机会终于来了,由大富豪洛克菲勒的祖父,参议员Nelson Aldrich在圣诞节前几天趁着许多议员休假之际,提出了联邦储蓄法案(Federal Reserve Act),并于12月23日通过,威尔逊总统立即兑现了诺言,签署了该法案。
为了低调起见,中央银行的名称被刻意回避了,代之以不太招眼的美国联邦储蓄委员会。 美国中央银行的大权终于落入了纽约银行家们的手中。多年以后,威尔逊总统提及此事,懊悔地表示“我无-意当中摧毁了我的国家”。
私营公司却掌管着美国的官方货币发行权和货币政策,影响甚至主宰着全世界的金融市场,不能不令人吃惊和怀疑。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阜康-钱庄的胡雪岩和其它大钱庄的掌柜们掌管了大清朝的货币发行权,他会更多地考虑大清百姓的切身利益,还是他们自己钱庄的利益呢? 事实上,自从美联储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处在争议之中,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是议员LouisT。
McFadden在1933年5月23日对美联储的正式起诉,罪名包括:阴谋,欺诈,非法兑换等。作为国会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长达10年的McFadden议员,对金融事务非非常熟悉。他在指控中说:“有些人认为美联储是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