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担保人期限是不是两年?超了一天还能不能判决担保人?

2025-03-22 04:14: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超了一天担保人就不承担担保责任了。
1、担保期限由担保合同上约定,如未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延后6个月。
2、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回答2:

你的借条有严重的错误,在法庭上会败诉的;“借款人:李四
欠款人:张三
”担保人:王五”李四也是借款人?应该是“出借人”,这一字之差你的10万就可能没有了。
另外,民事债权的主张期限为两年,在这个两年内你如果不主张权利,法院就不受理了。

回答3: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回答4:

可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