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具体点,是哪一级部门的决定,这很重要。
答补充:
“当地政府”是哪一级的政府?
征地批准权限:
对征用集体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严格的批准权限。这对规范土地征用,切实保护耕地,合理用地,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25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征地批准权限如下:
1、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是包括一个建设项目同时征用耕地1000亩以下和其他土地1000亩以上合计为2000亩以上。
2、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土地10亩以下”包括一个建设项目同时征用耕地3亩以下和其他土地10亩以下,合计为3亩以上10亩以下。”
3、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4、征用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对于省级或以下政府部门,如果“以租代征”属实,不管采取什么措施什么形式,都属于严重违反国家现行土地使用政策的行为,更别说采取了过激措施了。建议收集证据,然后向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