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求女方礼金退还问题

2024-11-30 08:01:3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礼金又称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以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做“聘娶婚。”1、结婚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2: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故首先建议您理性分析、努力争取后再做决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可知:你的情况估计不符合退还彩礼的规定,但因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不算太长,法院可能会酌情判决退还部分彩礼。
由于没看到相应证据,以上简单回答仅供参考;毕竟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故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咨询并委托办理,相信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好评是我们继续免费专业解答问题的动力,以上回答若对你有帮助,请采纳并给予好评!
重庆离婚继承律师 王镜杰
重庆家事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