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回应没回应我倒是不知道。
公摊面积的意思,给大家科普一下: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过那些早买房的,指望着公摊面积取消后,可以退回自己的钱的,可以不用指望了,全国上下,用着公摊面积的商品房到处倒是,如果国家要给那些早买房的人补偿的话,那是一笔很大的钱,国家肯定是不会去赔偿这些早买房的人的。
而且公摊面积是不可能全部取消的,在某些城市可能会取消,但是全国都取消公摊面积是不可能的,第一开发商是不支持公摊面积的取消的,而且公摊面积取消的话,开发商会把房价变得更贵,因为本来那些公摊面积,之所以要公摊,就是因为那些地方业主们也会使用到的,如果国家强制取消的话,这些面积的费用就得由开发商们来承担,那们开发商肯定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那么开发商就直接别那些费用加在房价上面,本来公摊面积的费用是让每一个业主都来分担一点的,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那么开发商就直接把房价给提上去,而且可能会比不取消公摊面积的时候还贵,这样取消了公摊面积,吃亏的还是我们,何必呢。
所以那么早买房的人,不用在操心了,你们在一些地方买的房子,那个地方可能都不会实行公摊面积的取消,而且公摊面积取消了,你们也是拿不到补偿的。
公摊面积的取消目前来说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所以并没有什么依据,不过就算取消了对于早买房的人来说也不会有影响,毕竟已经签过合同。
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这个标准规范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公摊面积确实存在了很多年,住建委曾发布“住宅项目规范”,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但一直没有实行,早买房的,存在即是合理,价格肯定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