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主体验收时,混凝土实体验收(强度回弹、保护层的相关规定)

2024-11-29 19: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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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混凝土实体验收的依据有三,一是混凝土标养试件强度评定结果;二是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评定结果;三是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混凝土强度评定结果。依据是《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GB/T50107-2010》。三项评定合格,可认为混凝土实体合格。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检验结果无效,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进行有损或无损检测后重新进行评定,作为混凝土强度处理的依据。
强度回弹只是检测方法之一。
如果回弹作为平行检验手段,那么其主要是对主体结构梁、板、墙、柱等重要受力构件进行评定,每个强度等级至少抽取同类构件数量的2%,且不得少于5件。此项可由监理单位实施,但回弹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使用的回弹仪必须合格,并按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周期为半年且不大于6000次),每次使用前应对回弹仪进行率定,按要求做碳化,检测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计算。如果监理人员和设备不符合要求,可委托有主体结构专项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依据是《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
T
01-78-2003

明白了么

回答2:

国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附录内有关于主体结构验收时,实体检验和钢筋保护层检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