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可以先和父母好好的沟通一下,也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能经过你们好好的谈话,父母会放下执念。如果遇到态度坚决的父母,态度要坚决,必要时候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如果你恰巧没有对象,对方也合适的情况下经过了解认识也可以考虑下哦,不过千万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
我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婚姻,包办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应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对于包办、买卖引起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或虽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但确实未建立夫妻感情的,应当准予离婚。
包办婚姻的法律责任:
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行的婚姻法,一贯保护婚姻自由。
1981年《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3条),还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4条)。中国的法定婚龄高于成年年龄(18周岁),当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包办婚姻的各种形式,包括娶童养媳、包办寡妇婚姻、转亲、换亲等,都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的界限,以结婚是否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为根据。那些虽系父母代为订婚,但双方经过了解、建立感情后自愿结婚的,也应认为是自主婚姻。
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国1980年《刑法》第179条规定,还须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处理父母包办婚姻这件事情时,一定要记得“先礼后兵”,尽最大的努力让父母同意我们婚恋自由,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会给我们最美好的祝福。
做出抗争,也要好好和父母沟通,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告诉他们你想亲手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不想被包办婚姻。
应该和父母好好谈谈,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年代了,我们可以自己找到满意的对象,没有必要让他们操心。
父母包办婚姻我会和父母说清楚,不是我喜欢的我不会嫁,不然我就离家出走,什么时候你们不逼我了,我再回来。
父母包办婚姻我会努力向他们表达自己的想法,我会权衡包办婚姻的利弊。我也会向父母讲述包办婚姻是否会带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