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没有必要担心。
如果原合同是打印文本或规范手写的文本,后加的手写条款或明显是边角增补的条款需要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才能视为生效的补充条款,否则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即使需要举证也是主张该条款有效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随便一个合同盖完章后我加几条删几条修正部分内容都有约束力正常的交易秩序还怎么保障
如果你不提出异议,出现纠纷,你提不出什么书面证据证明是对方擅自加上去的,可以认为是有效的。
你给对方打电话说此事时录音,同时再当面向对方提出此事偷录音。说此事时,一定要把加上的那些条款内容都说出来。这样对你可能更有利些。
你麻痹大意了。
以后签订合同时,最好把空白处都划上线或者什么的。
楼上说的不错,要是打官司,这件案子的关键不是法条而是证据。因为现在的关键是你必须向法院证那些手写的条款是双方签字以后对方后来加上去的,只要证明了这一点,用哪一条法条简直是可以在合同法里面随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