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财产分割首要要区分夫妻个人财产,07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方1万,男方9千,东厢房归女方居住,这就变成08年结婚的女方个人财产。对房子如果约定的只是居住,那对该房子产权还没有处分,属于夫妻共有,要求平分。
2、“07离婚后女方有4千元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又在我的存款取了1万元钱”,如果是你07年离婚后08年结婚前的,属于你个人财产。
3、“开始盖房时前后我让女方取了1万2千元。”如果是在结婚期间的,也属于共同财产。
1、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家庭共有财产!
2、夫妻离婚婚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
3、根据你的情况,你们第一次离婚,财产分割关系清楚,即当时给女方1万,东厢房两间。房子是95年前经父辈盖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可以不分给妻子,如果当时是出于妻子有困难让其暂居,第二次离婚可以不分给妻子。如果当时是把房子所有权给了妻子,由于诉讼时效1年已过(07年4月--第二次离婚已超一年),房子归妻子私有!
4、复婚后第二次离婚,依据3,财产分割:2万元男方自存归男方,房子安3分情况分割!
就补充问题:财产分割有夫妻协议分割和法律分割!一般夫妻达成协议的,应按协议。对于1万9千元市家庭共同财产,应留出其他成员的份额后,剩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按你与妻子协议分割,或起诉到法院司法分割!新房是父辈盖的,如果妻子没有投资当然无权享有!
第一,把女方财产过给子女也属于共有财产之一,
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过给女方的家里亲戚什么的,还有,现在女方需要做的就是把做生意的账目理好,(最好生意的账目呈现亏损的情况)就没后顾了。
合伙的大车,现有的流水账可以认定为你们夫妻的出资份额(流水账有无合伙人签名),至于存款和股票,你注意收集证据,实在收集不到证据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另外,对于你的问题建议请律师来代理。
一要抓住他的过错,主要是证据。起诉离婚你站大头,因为你有孩子要抚养。财产到底有多少,也要搞到证据。可以咨询一下律师。